- 项目名称: 金宇大路南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东至丙七十九路,西至乙五路,南至丙五十路,北至金宇大路
- 规模: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68423㎡,总建筑面积161457.16㎡,地上建筑面积123161.4㎡,地下建筑面积38295.76㎡,实际以规划部门批准的面积为准
- 范围: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1
项目详情
招标编号: HTZB202 5 - 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宇大路南项目 已 在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 2501-220102-04-01-438525(备案流水号2025011822010203100567 ) , 建设资金为自筹 ,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长春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金宇大路南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选定服务单位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金宇大路南项目 监理
2.2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 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 68423 ㎡,总建筑面积 161457.1 6 ㎡,地上建筑面积 123161.4 ㎡,地下建筑面积 38295.76 ㎡ ,实际以规划部门 批准 的面积为准 。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至丙七十九路,西至乙五路,南至丙五十路,北至金宇大路 。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计划工期:2025年8月20日至2027年12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 7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 8 最高投标限 价: 23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 202 2 年 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至少一项 (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 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 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无在建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 :土建工程监理工程师 4 人、水暖监理工程师 1人 、电气监理工程师 1人、装饰装修监理工程师2人、 安全 监理 工程师 2人、监理员6人、资料员1。 (监理 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 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 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 2 年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 ,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3. 4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 ( 1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未被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在近三年( 20 2 2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5 年 7 月 17 日 8 时 3 0分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 16时 30 分登 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 213 开标室。本项目开 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 目 开标方式为采用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活动。 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 如 未进入或中途 离开 远程开标会议 ,后果自负 ,视为认同开标过程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 远程开标 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华庆路999号511室
联系人: 王一婷
联系电话: 0431-8433604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 7楼
联系人: 张丽、张百伶
电话: : 0431-879337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8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0431-81501522
电子邮箱: 1910569839 @qq.com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