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横道河镇人民政府和平村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横道河镇和平村
- 范围: 2.1项目名称:横道河镇人民政府和平村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概况: 占地650平方米,建筑面积248.17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服务中心业务房一栋,内设多功能室、会议室、办公室、门卫及锅炉房灯用房
- 报名开始时间: 2018-08-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18-08-3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LHC
-2018-LYSG0
8
27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横道河镇人民政府和平村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东发改审批【
201
8
】
161
号文件批准。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东丰县
横道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财
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 项目名称:
横道河镇人民政府和平村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2.2 建设地点:
横道河镇和平村
。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工程概况:
占地
650平方米,建筑面积248.17平方米,新建文化
活动服务中心
业务房一栋,内设多功能室、会议室、办公室、门卫及锅炉房灯用房
(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
期:
201
8
年
8
月
-2018年
1
2
月
2.6 质量标准: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备
建筑
工程总承包
叁
级
及
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
建筑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拟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被授权
委托
人
须为本公司人员。
3.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6
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
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1
8
年
8
月
2
7
日至
201
8
年
8
月
31
日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
(北京
时间,下同
),到东丰县西城区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
、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原件;
6、专职安全员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
、
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犯罪行贿行为
查询情况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
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201
8
年
9
月
1
7
日
10
时
30
分,
地点为东丰县西城区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0.7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丰县
横道河镇
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
先生
电话:
13
2783911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成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
1894369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