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04-14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
  • 规模: 为北郊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4项,其中:①南湖02汇水区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6个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②南湖07小区分流改造工程(47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③南湖08小区分流改造工程(2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④南湖09小区分流改造工程(15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规模:为北郊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4项,其中:①南湖02汇水区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6个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②南湖07小区分流改造工程(47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③南湖08小区分流改造工程(2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④南湖09小区分流改造工程(15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 ; 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基坑支护及降水措施、项目勘察设计阶段航拍图(不另计费)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2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CCS20230413FJSZ100010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发改审批字【 202 1 253 号、【 2022】 27 号文件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 2 建设规模:为北郊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4项,其中:①南湖02汇水区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6个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②南湖07小区分流改造工程(47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③南湖08小区分流改造工程(2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④南湖09小区分流改造工程(15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

2.3 招标范围: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基坑支护及降水措施、项目勘察设计阶段航拍图(不另计费)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本项目排迁方案及征地边界图(包含永久征地和临时征地边界)、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及图纸)其中施工图设计不包含产业提升配套工程及公用管线工程、规划总平图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相关设计文件、后续设计服务等。

2.4 工程 投资金额: 9087.7万元

2. 5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 6 服务周期:勘察周期:自中标之日起 5日内完成岩土勘察报告(初勘),取得初步设计审批后7日内完成岩土勘察报告(详勘),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测成果。

设计周期:中标后 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

2. 7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须满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专业(分项)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

3. 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和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本项目其他勘察人员为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人,设计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7人,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且网上可查(已 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 投标人近三年 2020年1月1日至今 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勘察和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注:一项类似项目勘察和设计业绩,可以是既包括勘察业绩也包括设计业绩的同一工程,也可以是包括勘查业绩和设计业绩的不同工程。一项勘察业绩和一项设计业绩合计视为一个有效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20年至2021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1年之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由牵头公司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信誉要求:

1)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 202 0 年至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 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1日 ,到吉 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 获取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 项目 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 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5 6 日上午 10 00 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6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6.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6 .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 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 9.1 )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 开标会议室号码 进入 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 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 开标期间 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 .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 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 .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 377号

人:何瑞

联系电话: 0431-819666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亚泰广场 A1902

联系人:张雪

电话: 1814300991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