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施工单位选聘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7-17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施工单位选聘
  • 项目地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 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施工单位选聘; 2.2建设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面积29478.7平方米,包含且不限于室内外装饰、玻璃幕墙更换、结构补强、院落及围墙修缮、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取得开工许可证后180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6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CCS20250707FJSZ07001001

本招标项 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施工单位选聘 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备案流水号 2025041122017103104419) 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施工单位选聘 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二、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目名称 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施工单位选聘

2. 2 建设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1817号

2. 3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筑面积 29478.7平方米,包含且不限于室内外装饰、玻璃幕墙更换、结构补强、院落及围墙修缮、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 4 计划工期: 取得开工许可证后 180天;

2. 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及以上资质、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贰级及以上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 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且无在建工程。

3.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 2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同时提供以下 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 ,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 202 2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 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 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 包括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质疑投诉等全部环节 ,该授权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代理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缴纳社保证明。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 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下同 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5 07 18 9 00分至 2025 07 24 1 6 00分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 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08 14 10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 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 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 50米,合肥路3013号)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1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 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2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7 .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2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10666号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方式: 0431-8499995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春市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18栋

联系人:史双双、付艳

话: 0431-8062010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 0431-81880290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

话:0431-8188029

日期: 2025年 7 17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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