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东安村百村提升)项目监理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5-14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东安村百村提升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东安村
  • 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东安村百村提升)项目监理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06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CS20250514FJSZ0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东安村百村提升)项目 已由长绿发改审批字〔 2021〕6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一般债券和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东安村百村提升)项目 监理

2. 2 建设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东安村

2. 3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 4 监理服务期: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 5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 20 22 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投 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员 2

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 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3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 1.如投标人在202 4 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4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执行 《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 2022 5 号) 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 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 22 1月1日 - 至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 委派 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 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下同 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5 5 15 9 00分至 2025 5 21 1 6 00分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 吉林省( 省级、市 )平台办理过 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 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6月6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二楼213开标室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 通过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参加开标

5 .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3 本项目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 .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通过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 .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 7777号

邮编: 130000

联系人:王清明

电话: 18686461999

2.招标代理机构: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 113号大话南门壹中心13楼1309室

邮编: 130000

联系人: 鱼丽娜

联系电话: 15694316016 (办公电话)

3.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电话: 0431-88779829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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