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燃气管网及场站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区内
- 规模: 燃气管网改造、新建燃气管网连接线、引入管改造、改造地下阀门,增设分段阀门,改造调压设施
- 范围: 初步设计范围所确定的建设内容中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服务等内容,具体设计、施工内容以中标后发包人出具的设计任务及合同签订的内容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5
项目详情
招标项目编号: CCGAS-ZB-2025-079(JLZX-2025-073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燃气管网及场站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长发改审批字〔 2025〕89号 文件 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国债、 财政资金及建设单位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超长期国债 70% 、 财政资金及建设单位自有资金 3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 工程总承包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燃气管网及场站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
2.2建设规模及项目概况: 燃气管网改造、新建燃气管网连接线、引入管改造、改造地下阀门,增设分段阀门,改造调压设施。
2.3招标内容:初步设计范围所确定的建设内容中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服务等内容,具体设计、施工内容以中标后发包人出具的设计任务及合同签订的内容为准。
2.4建设地点: 长春市区内 ;
2.5 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8月3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7年12月31日,共计852日历天 ;设计服务期:中标后 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至工程结束期内设计服务。
2.6质量标准: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GB1、GC1) 和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注: ①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 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 、换证 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 有关有效期 延期 、换证 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1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 一 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五 年( 202 0 年 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 ( 202 2 年 1月1日至今) 完成过至少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4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分工符合各成员方资质要求)。
3.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企业出具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 提供 202 5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记录(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11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202 5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记录(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12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号文件,“D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拒绝其投标。
3.1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07 月 30 日 8时30分至20 25 年 08 月 05 日 16时00分 ,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 5 年 08 月 22 日 9时 3 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3 开标室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 目 开标方式为采用 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活动。 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 如 未进入或中途 离开 远程开标会议 ,后果自负 , 视为认同开标过程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 远程开标 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 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 非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 421号
联系人:李伯通
电 话: 150441697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临河街 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 初丛臣、 贾文博
联系电话: 0431-84998673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 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