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电缆隧道工程
- 项目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
- 范围: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电缆隧道工程包括土建工程、既有结构破除、及三通一平设计(不含临时电源、临时水源)、管线排迁(不含给水、电力管线排迁)、交通导改、道路景观恢复施工,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4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HTZB202 5- 659
一 、 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7 号线 一期 工程 已由 吉发改审批【 2019 】 124 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和企业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7号线一期工程电缆隧道 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1 项 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7号线一期工程电缆隧道工程
2.2项目概况: 7号线一期工程共设置两处电缆隧道,分为飞跃路电缆隧道以及会展大街站-自由大路站区间风井电缆隧道。
1、飞跃路电缆隧道全长约460m,起点为自立西街与飞跃路交汇处未开发地块内,沿飞跃路自北向南布设,横跨飞跃路,接入终点6号线岱山公园站1号风道,隧道全长约482m,划分为3处顶管隧道、1处暗挖隧道,在飞跃路两侧方砖步道设置4处明挖井用于盾构始发及接收工作,待开发地块内设置1处明挖井为与变电所相接用。顶管采用3120mm外径,明挖法开挖顶管井,一般顶管井尺寸为9mX6m,暗挖法用于与两端相接。
2、起点为日照路与温州路交汇处热力四厂营口分公司,沿日照路-温州路-营口路-东环城路-终点7号线会自区间风井,隧道全长约3.1公里,划分为4处盾构隧道、5处暗挖断面(其中2处为隧道),共设置5处明挖井,用于盾构始发及接收工作。盾构采用3500mm外径,明挖法开挖盾构井,一般盾构井尺寸为14mX7m,暗挖法用于与两端相接。
2. 3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
2. 4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既有结构破除、及三通一平设计(不含临时电源、临时水源)、管线排迁(不含给水、电力管线排迁)、交通导改、道路景观恢复施工 , 具体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用户需求书);
2. 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 202 5 年 10 月 20 日,计划竣工: 2026 年 6 月 30 日 ; (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 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二级及以上级 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投标 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 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类) ,且无在建工程。
3. 3 财务要求 : 近 三 年( 202 2 年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 202 2 年 -202 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 2 年 -202 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 5 年 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 5 年 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 可 。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信誉要求: ①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 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 在近三年( 202 2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 6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 、 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 , 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网址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下同 ) 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 自 2025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3 0分至 2025 年 9 月 5 日 1 6 时 3 0分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 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 207 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7 .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2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孟宪文
电话: 0431-8433619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 7楼
联系人: 张丽、张百伶
电话: : 0431-87933788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九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