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吉林市规划路三新城大路规划路二道路工程
- 项目地址: 吉林市丰满区新城大路以南,规划路二以北区域
- 规模: 道路全长215.9米,红线宽9米,敷设雨水管线230米,雨水连接管60米,污水管线240米,安装路灯8套及配套建设绿化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
- 范围: 2.1建设规模:道路全长215.9米,红线宽9米,敷设雨水管线230米,雨水连接管60米,污水管线240米,安装路灯8套及配套建设绿化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 ;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8-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9-12
项目详情
吉林市规划路三(新城大路 - 规划路二)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20210820G02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规划路三(新城大路 - 规划路二)道路工程 已由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 2020 】 18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土地收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 215.9 米,红线宽 9 米,敷设雨水管线 230 米,雨水连接管 60 米,污水管线 240 米,安装路灯 8 套及配套建设绿化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吉林市丰满区新城大路以南,规划路二以北区域 ;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2.4 计划工期 : 2021 年 9 月 22 日— 2023 年 3 月 22 日,共计 546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104.0836 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5 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 求 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
3.3. 投标 人 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3.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未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8.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3. 9.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
3.10. 本项目执行吉建管【 2020 】 8 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及补充通知(吉建管〔 2020 〕 13 号)中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上午 08:00 至 2021 年 9 月 12 日 16:00 前,通过 CA 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 ggzy.jlcity.gov.cn )。未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系统企业库入库及 CA 证书办理流程》,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注册电话: 0432-64820009 、 CA 证书办理电话: 0432-63688340 ),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 ggzy.jlcity.gov.cn );
4.2 投标人可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CA 锁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432-63688321 ;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ggzy.jlcity.gov.cn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年 9 月 13 日 13 时 30 分,投标文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ggzy.jlcity.gov.cn )上直接提交;
5.2 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零捌佰元整 ,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中驰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0720 6220 1101 5200 0035 03 ;
投标保函:除现金形式外,也可提供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需符合吉建招〔 2016 〕 17 号、吉建管〔 2017 〕 4 号、吉建管〔 2018 〕 1 号、吉林省住建厅 2021 年第 572 号通告的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需要上传扫描件(注明查阅平台和方法)。投标人也可采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嵌入的电子保函服务功能,具体操作使用方法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系统的通知》中的文件附件 3 《吉林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 2020 年 10 月 9 日发布的通知)。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 24 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投标人)基本帐户进行支付。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六、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ggzy.jlcity.gov.cn )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高新开发区街道安庆路888号
联系人:王凤娟
电话: 0432-62100050
招标代理机构: 中驰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莲花街十一中吉哈 B# 综合楼 9 号网点
联系人: 何亚龙、王玲玲
电 话: 0432-621775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7号208室
邮编:132001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 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须知
1. 开标地点: 吉林市解放西路 16 号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 中心入口:
2.1. 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人员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 ( 农林街方向 ) 东侧楼门进入,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2.2. 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 ( 解放大路方向 ) 西侧专家通道楼门进入评标区,其余人员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前门进入。
3. 招标人(采购人)原则上限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从重点防控区域或国外归来隔离时间不到 14 天的人员也不得进入交易中心(持 3 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合格的除外)。前述不得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4. 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不得超过两人,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区原则上限制一人。
5. 参与开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应提前下载安装注册“吉事办” APP 小程序(未提前准备好的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前下载“吉事办” APP 小程序,但因下载注册“吉事办”而错过开标时间的后果自行承担),扫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7. 招标人(采购人)参加开标活动结束后,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前门离开。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 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专家通道离开,代理机构等人员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前门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