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第四实验幼儿园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绿园区第四实验幼儿园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绿园区第四实验幼儿园
- 范围: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 概况: 2.1项目名称:绿园区第四实验幼儿园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20
项目详情
绿园区第四实验幼儿园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绿园区第四实验幼儿园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 已由 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局 以《 关于从严加强工程装备项目管理暨第二批、第三批及幼儿园装修等项目库的通知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为 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绿园区第四实验幼儿园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CCS20230525FJSZ08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
2.3 建设规模:绿园区第四实验幼儿园(原恒泰郡城小区幼儿园),于2021年由开发商和区教育局签订移交协议,将该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权无偿移交至教育局。办园地址为绿园区台北大街恒泰郡城小区21号楼,占地面积约545.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91.6平方米,办园规模为4个班,可容纳120名适龄儿童入学。
2.4 建设地点: 绿园区第四实验幼儿园
2.5 计划工期: 2023 年 07月01日至2023年08月20日,共51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831412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或C类);
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 均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包括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职称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3 近 三 年( 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 与本项目相类似 的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 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 (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
3.5 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全部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籍人员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 2022年 5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之间人员在企业养老保险库内的信息记录(企业花名册)截图,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9 本次招标 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投标人 应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 三 年( 20 20 年 1 月 1 日至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投标人只能授权 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按上述规定提供 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 3 年 05 月 29 日 8时30分至202 3 年 06 月 02 日 16时00分登录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查询相关信息。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 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4-A26。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3 年 06 月 20 日 0 9 时 0 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 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 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维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 6665号
联系人:王军
电话: 0431-8786258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 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1502室
联系人: 王玉鑫、 荣光远
联系电话: 13321587207、 18043736805
监督部门: 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0431-88779829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