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松原石化园区建设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松原市石化园区
- 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1110.00㎡,其中工业用地面积59656.00㎡,道路交通用地面积21454㎡。(1)总建筑面积21649.00㎡。建设标准化厂房5栋,建筑面积8733.67㎡;建设甲类库房1栋,建筑面积700.00㎡;建设丙类库房1栋,建筑面积1490.22㎡;建设罐区泵房1栋,建筑面积98㎡;建设锅炉房1栋,建筑面积766.32㎡;建设水泵房1栋,建筑面积891.91㎡;建设污水处理间1栋,建筑面积540.00㎡;研发中心1栋,建筑面积8428.88㎡。购置公用设备175台(套),并配套建设给排水、采暖、供电、燃气、绿化、道路、围墙及大门等设施。(2)对外联通的基础设施:新建石化园区道路前炼一街延长段,道路总长884.37m,机动车道铺装面积10784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5364平方米,绿化带面积5306平方米;设置路灯56套;敷设给水管网1966米;敷设HDPE污水管线1014米,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1302米 ; 产业园规划占地面积2713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4148.22平方米。产业园主要进行标准化厂房、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建设 ; 项目新建碳纤维产业园一座,规划总占地面积171000㎡。项目新建标准化生产厂房及附属用房13座,总建筑面积为100883.48㎡,其中:新建标准化生产厂房4栋,总建筑面积为90864.48㎡;新建生产附属用房5栋,总建筑面积为6581㎡;新建配套附属用房4栋,总建筑面积为3438
- 范围: 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施工、工程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7-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7-2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500000005100077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原石化园区建设项目
EPC施工总承包
已由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经济发展局以
松石经发审批【
2021】
13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松原石化园区金泰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及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松原市石化园区。
2.2 建设规模: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投资额
|
|
1
|
松原市石化园区标准厂房及研发中心
|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1110.00㎡,其中工业用地面积59656.00㎡,道路交通用地面积21454㎡。
(1)总建筑面积21649.00㎡。建设标准化厂房5栋,建筑面积8733.67㎡;建设甲类库房1栋,建筑面积700.00㎡;建设丙类库房1栋,建筑面积1490.22㎡;建设罐区泵房1栋,建筑面积98㎡;建设锅炉房1栋,建筑面积766.32㎡;建设水泵房1栋,建筑面积891.91㎡;建设污水处理间1栋,建筑面积540.00㎡;研发中心1栋,建筑面积8428.88㎡。购置公用设备175台(套),并配套建设给排水、采暖、供电、燃气、绿化、道路、围墙及大门等设施。
(2)对外联通的基础设施:新建石化园区道路前炼一街延长段,道路总长884.37m,机动车道铺装面积10784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5364平方米,绿化带面积5306平方米;设置路灯56套;敷设给水管网1966米;敷设HDPE污水管线1014米,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1302米。
|
1.67亿元
|
|
2
|
松原石化园区石油配套产业园一期
|
产业园规划占地面积2713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4148.22平方米。产业园主要进行标准化厂房、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建设
。
|
4.33亿元
|
|
3
|
松原石化园区碳纤维产业园
|
项目新建碳纤维产业园一座,规划总占地面积171000㎡。项目新建标准化生产厂房及附属用房13座,总建筑面积为100883.48㎡,其中:新建标准化生产厂房4栋,总建筑面积为90864.48㎡;新建生产附属用房5栋,总建筑面积为6581㎡;新建配套附属用房4栋,总建筑面积为3438㎡。
|
4.76亿元
|
|
总投资额
|
10.76亿元
|
||
2.3招标范围: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施工、工程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
2.4 EPC工程总承包总投资额:10.76亿元。
2.5
勘察设计周期:
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施工工期:项目建设期为
3年,
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
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
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
行业
工程
设计
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
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或吉
具备
建筑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
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
20
18
年
1月1日至今
)
至少
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
以下简称
“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
。
3.3投标人
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经理近
三
年(
2018
年至
今
)担任过与本项目相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
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
[
以下简称
“平台”
]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
。
3.4
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
3
个月内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
3.5
外埠
企业
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
3.6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
,
提供
近三年(
201
8
年
-20
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
20
年
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
20
年
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
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
3.8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能由2个公司组成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就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向发包人负总责。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授权牵头人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和派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全权负责全面履行合同。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4.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4.1
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
请于
2021年
7
月
15
日
8时30分至
2021年
7
月
21
日
16时30分,登录“松原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yggzy.jlsy.gov.cn)
”
注册验证并办理
CA认证
,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
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8月
9
日
9时
00
分,地点为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电子
开标室
二
(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
3518号)。
5.2
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并行投标,请各投标人同时准备招标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5.3现场解密,各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松原版)”制作的投标文件,工具下载途径-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松原版)。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之前携带单位CA锁以及装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到达指定地点,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应使用CA锁进行解密,未能使用CA锁解密和解密失败后未能将非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
5.
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石化园区金泰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石化街
912号矿区楼4楼
403室
联系人:杨鹏
电话:
1556868343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众太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
长春市二道区万豪国际
B座
21层
2117室
联系人:
刘鑫
、张楠
电话:
0431-85888818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局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8.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邮编:
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8.2松原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8-2992020 邮箱:
syszjjshb@163.com
邮编:
138000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
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