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国际木材交易加工区部分)生产加工用房产业提升工程检测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2-27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国际木材交易加工区部分生产加工用房产业提升工程检测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 规模: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国际木材交易加工区部分)生产加工用房产业提升工程占地235111.26平方米范围内部分建筑的提升改造工程检测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国际木材交易加工区部分)生产加工用房产业提升工程检测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 具体内容包括部分厂房、宿舍、综合楼、地下建筑的提升改造及标识、标志标线等设施和部分管线综合工程、园林景观等配套工程的提升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建筑防雷检测及消防检测除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06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国际木材交易加工区部分)生产加工用房产业提升工程检测

招标编号: TY-20241213-MCJC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国际木材交易加工区部分)研发用房产业提升工程 检测 已由 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 :2501-220181-04-02-697821、备案流水号:2025012222018103100673)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国开行贷款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国际木材交易加工区部分)生产加工用房产业提升工程检测

2.2标段划分: 独立 标段。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国际木材交易加工区部分)生产加工用房产业提升工程占地 235111.26平方米范围内部分建筑的提升改造工程检测。

2.4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2. 5 招标范围 检测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部分厂房、宿舍、综合楼、地下建筑的提升改造及标识、标志标线等设施和部分管线综合工程、园林景观等配套工程的提升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建筑防雷检测及消防检测除)。

2. 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优质服务。

2. 7 检测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且全部检测内容完成止

2.8 项目总投资:工程费用约 19719.383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民用建筑节能检测等;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 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且为本单位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 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中连续3个月)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 近三年( 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2月1日) 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 5 财务要求: 1 投标人近三年( 2021年、2022年、2023年 )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2 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 202 3 12 31 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自2024年之后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成立日期起至投标截至时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2月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社保证明要求: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中连续3个月);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缴费期限等。

4.招标文件 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时分至2025年3月6日时分,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3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 3月28日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B217 开标室(龙湖大路 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 .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并接受远程视频方式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 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 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 谋取 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 5799号

联系人: 王峙欣

电话: 19990525350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通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星大厦 23楼

联系人:张福蕾

电话: 1770431054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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