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双福养老照护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11-23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阳区双福养老照护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大刘公路以南
  • 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5167.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488.13平方米,其中养老用房建筑面积7482.13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6.00平方米,购置养老及工程设备,以及场区配套基础设施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双福养老照护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地点: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大刘公路以南 ; 项目用地面积5167.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488.13平方米,其中养老用房建筑面积7482.13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6.00平方米,购置养老及工程设备,以及场区配套基础设施和本工程所有装修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01

项目详情

长春市双阳区双福养老照护中心建设项目 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CS20231121FJSZ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双福养老照护中心建设项目 监理 已由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长双发改审批字 [2023]100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市双阳区民政局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双福养老照护中心建设项目 监理

2.2项目地点: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 大刘公路以南。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 5167.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48 8 . 13 平方米,其中养老用房建筑面积 7482.13 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 6 .00平方米,购置养老及工程设备,以及场区配套基础设施

2.4 招标范围: 项目用地面积 5167.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48 8 . 13 平方米,其中养老用房建筑面积 7482.13 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 6 .00平方米,购置养老及工程设备,以及场区配套基础设施 和本工程所有装修内容的 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 期限: 与施工工期相对应(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最高投标限价: 917100元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 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监)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监)工程。 本项目拟配备的 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应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注: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 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2 近年 (2 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 业绩 (以竣工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 (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 ) 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 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 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 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 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 不予认定。评 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吉林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 到的业绩 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 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 2 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信誉要求: 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现场各种检测工具、设备配备齐全,完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需求。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 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总监人员配备后,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换。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确需更换的,应取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确保新任项目经理、总监的执业资格和业绩水平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总监。

4.招标文 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1 27 日至 2023 12 01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 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 )为 2023年 12 20 09时 0 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 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二楼 20 7 】开标室。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AP P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腾讯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腾讯会议APP加入会议进行直播, 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产生的其他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3 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

5.4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长春市双阳区民政局

址: 长春市双阳区春江街 123号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 3214412888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 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鸿泰瑞景 9号楼701

人: 冷春艳

话: 18686664753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