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师范大学未来实验学校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6-01-19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师范大学未来实验学校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北海路南侧,东至规划支路,南至规划支路
  • 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38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394平方米,共建设6栋建筑,包括小学教学楼21466.23平方米、初中教学楼15176.44平方米、综合楼(包括首层停车及设备)11139.57平方米、风雨操场食堂报告厅6570.72平方米、专业教学楼7021.04平方米,门卫室20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师范大学未来实验学校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38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394平方米,共建设6栋建筑,包括小学教学楼21466.23平方米、初中教学楼15176.44平方米、综合楼(包括首层停车及设备)11139.57平方米、风雨操场食堂报告厅6570.72平方米、专业教学楼7021.04平方米,门卫室20平方米 ; 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保修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1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LZY202600 4 JL 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师范大学未来实验学校项目 已由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 和科技创新 局以 《关于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师范大学未来实验学校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长经经发审字〔 2026〕1号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资金 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解决,现对该项目 监理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师范大学未来实验学校项目 监理

2. 2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438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394平方米,共建设6栋建筑,包括小学教学楼21466.23平方米、初中教学楼15176.44平方米、综合楼(包括首层停车及设备)11139.57 平方米、风雨操场食堂报告厅6570.72平方米、专业教学楼7021.04平方米,门卫室20平方米。场区工程包括建设室外文体活动区和场区供水、供热、供电、燃气、绿化、道路、照明等其他配套工程。学校办学规模为54个班级(小学36个,初中18个)

2. 3 项目建设地点: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北海路南侧,东至规划支路,南至规划支路

2. 4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 竣工结算和 保修期 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 .5 监理服务期限 :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施工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且不增加监理报酬,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 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级 及以上 资质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 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项目监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须配备 建筑 工程专业 监理工程师 1 人, 水暖监理工程师 1人, 电气监理工程师 1人, 监理员 3 人,符合吉建消【 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 工程类注册 执业资格 证书 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拟派出的 全部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

3. 3 投标人近年( 2022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 1 )( 2 材料: (1)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投标人近三年( 202 3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与本项目相 类似 项目业绩。

注: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年( 202 3 1 1日 投标截止日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机构强制性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连续3个月 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已退休人员应 提供 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 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投标 只能授权 1人办理 本项目的全部 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 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下同 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 6 1 19 9 00 分至 202 6 1 23 16 00分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2月11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 50米,合肥路3013号)

5.2各投标人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 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 本项 开标方式为采用 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如 未进入或中途 离开 远程开标会议 ,后果自负, 视为认同开标过程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 远程开标 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的 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本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8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吉林大路 6188号

联系人: 徐佳尧

电话: 0431-8463891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五洲国际二期 6栋103室

联系人: 郝云坤

话: 0431-805311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 0431- 81880290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00

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

电话: 0431- 8188029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60108FJSZ0200100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师范大学未来实验学校项目监理.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