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监理
- 项目名称: 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309号
- 规模: 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加固改造建筑面积5018.2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五层,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等
- 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监理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备案阶段及与本项目相关工程的监理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2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CCS20251231FJSZ0300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 , 已 由 长春市文物局以 《关于对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和 长春市总工会以 《 关于 对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进行加固 改造的决 定》 文件 批 准建设 , 招标人为 长春市总工会 。 建设资金 来自建设单位 自筹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 对 该项目的 监理 以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监理。
2. 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加固改造建筑面积 5018.2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五层,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等。
2.3项目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 309号。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备案阶段及与本项目相关工程的监理服务。
2. 5 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计划工期)。
2. 6 监理服务质量: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 文物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 ( 202 2 年 1月1日 - 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至少一项(以竣工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 及以上 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 及以上 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 ) 。
3. 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 1人, 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责任监理师。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安全监理工程师 1人,土建 专业 监理工程师 2人, 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员 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 2 年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 材料: ① 202 2 年 -202 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 2 年 -202 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 202 5 年 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 如投标人在 202 5 年 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数最多 2 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所负责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及合同阶段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授权牵头人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和派出 项目总监 ,全权负责全面履行合同。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 、 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 , 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网址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下同 ) 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 自 2026 年 1 月 13 日 00 时 00分至 2026 年 1 月 19 日 23 时 59 分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 长春 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 , 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9-3254156。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 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 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7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
5.2 本项 目 开标方式为采用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活动。 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 如 未进入或中途 离开 远程开标会议 ,后果自负 ,视为认同开标过程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 远程开标 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 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 非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总工会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2136号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王宇利
电 话: 0431-88918290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创业大街交汇融合中心 4楼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王丽德
电 话: 1954317497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九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