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百佳气体有限公司异地还建液化气站工程项目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4-17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市百佳气体有限公司异地还建液化气站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二类工业用地以东,规划二类工业用地以南,乙五街以西,英菲大路以北
  • 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二类工业用地以东,规划二类工业用地以南,乙五街以西,英菲大路以北 ; 建筑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抗震支架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概况: 项目新建安办公用房:927.22m2,辅助用房:291.89m2,压缩机室58.29m2,灌瓶间:287m2,瓶库:297m2及室外工程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7

项目详情

长春市百佳气体有限公司异地还建液化气站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CS20250410FJSZ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百佳气体有限公司异地还建液化气站工程项目 已由 长春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长经经科审字 [2024] 6 长春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关于 长春市百佳气体有限公司异地还建液化气站工程项目 核准的批复 批准建设 ,项目代码为 2404-220171-04-01-200464 ,招标人为 长春市百佳气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二类工业用地以东,规划二类工业用地以南,乙五街以西,英菲大路以北。

2.2项目概况: 项目新建安办公用房: 927.22 m2,辅助用房:291.89m2,压缩机室58.29m2,灌瓶间: 287 m2,瓶库: 297 m2及室外工程等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共169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抗震支架等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 878.3328万元 (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 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1人,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资料员1人,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5年 4月 17 9时00分至2025年4月 23 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 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 50米,合肥路3013号)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 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百佳气体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翔大街以东、长吉南线以南

联系人:郭卿

电话: 18043937999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 998号

联系人: 齐玉、陈雨

电话: 0431-8195153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8.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 130062

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 6188号

邮编: 130031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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