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中心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中心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丙四十七路以南,丙四十九路以北,丙六十八路以西,南湖中街以东
- 规模: 改建区域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产业园区,总建筑面积23440.91平方米,整合长春双创资源,围绕园区实际需求,主要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暖、供电、智能通讯等管网工程6304米;建设消防、安防、通风、照明等基础工程6896米;建设地下停车场228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2000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中心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在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变更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28
项目详情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中心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LJY2023-05-17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已 由长春市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南发改 〔 2023 〕 11 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专项债及 财政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中心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2. 2 建设规模:改建区域人才 (科技)创新创业产业园区,总建筑面积23440.91平方米,整合长春双创资源,围绕园区实际需求,主要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暖、供电、智能通讯等管网工程6304米;建设消防、安防、通风、照明等基础工程6896米;建设地下停车场228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2000平方米 。
2. 3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在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变更等)。
2.4 工程 投资金额: 5789.65万元。
2. 5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丙四十七路以南,丙四十九路以北,丙六十八路以西,南湖中街以东。
2. 6 服务周期: 中标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 完成 设计 工作 。
2. 7 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 省市相关 规范、 标准 要求,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甲 级 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 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 国家一 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2 3 年 1 月 1日至今任意1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 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 投标人近三年 ( 20 20 年 1月1日至今 ) 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 20 年 -202 2 年( 20 20 年 1月1日以后成立的,从成立之日起到202 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 202 3 年 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 3 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 5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8 信誉要求:
(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在近三年(20 20 年 至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 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 3 年 7 月 6 日 0 9时00分至202 3 年 7 月 12 日 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窗口。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
五. 投 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 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 3 年 7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3 开标室 (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 (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 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调试远程开标所需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 .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2 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 6888号
联 系 人:肖宝华
电 话: 0431-899950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青春街 29号
联 系 人: 刘妍秀
电 话: 0431-86233391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0431-88779829
十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