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通海路新安路会展东路会展西路互贸路北段121路新元街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会展东路会展西路
- 项目地址: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 范围: 2.1工程概况:该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通海路长度463米、会展东路长度426.67米、会站西路长度409.1米,道路及其附属实施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9-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9-22
项目详情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通海路、新安路、会展东路、会展西路、互贸路北段、
12-1路、新元街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通海路、会展东路、会展西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A3205820001002718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通海路、新安路、会展东路、会展西路、互贸路北段、
12-1路、新元街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通海路、会展东路、会展西路
已由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以
珲合经发审批
[20
21
]
3
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该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通海路长度
463米、会展东路长度426.67米、会站西路长度409.1米,
道路及其附属实施工程等。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范围
。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
1
年
10
月
12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
2
年
11
月
30
日
,工期
415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
资质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1
年
9
月
15
日至
202
1
年
9
月
22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
(
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鲜章
)
的复印件
,
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项目经理证原件
、
受托人身份证
原件
、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结果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到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报名登记,再到
吉林东亿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投标人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
证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项目经理证
复印件、
受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
、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
1
年
10
月
8
日
下
午
14
时
00
分,地点为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开标室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
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7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于
202
1
年
10
月
8
日上午
8
时
3
0
分前到账,过期不予受理。收款人: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
0790702011015200009415
,开户银行: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
3142
4942 0016
。联系电话:
7569920
。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彦祥
电
话:
1584439267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东亿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船营总部经济大厦
2层
联系人:
王雪
联系电话:
0432-69929332
监督部门: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
202
1
年
09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