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东馆)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 项目名称: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东馆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155号,即长春市四通东路以北,长春市殡仪馆以东
- 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26709.64㎡,其中地上规划建筑面积24681.54㎡,地下建筑面积2028.10㎡; 建设内容包括:1#能源中心、候灰及火化楼,地上面积5804.10㎡、地下面积548.86㎡;2#综合业务、悼念与停灵楼,地上建筑面积10007.47㎡、地下建筑面积1479.24㎡;3#骨灰存放楼8547.91㎡;4#门卫及监控室322.06㎡;采购火化炉及尾气设备、瞻仰棺、集体冰柜、骨灰寄存架、花圈粉碎机等相关设备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东馆)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7-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25
项目详情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东馆)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Y-202 3 0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东馆)建设项目 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发改审批字【 2 023 】 89 号文件 批准建设 , 招标人 为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 项目代建单位为 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全过程 监理 进行 公 开 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东馆)建设项目 全过程监理。
2.2建设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 155号,即长春市四通东路以北,长春市殡仪馆以东 。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 26709.64㎡,其中地上规划建筑面积24681.54㎡,地下建筑面积2028.10㎡ ;
建设内容包括: 1#能源中心、候灰及火化楼,地上面积5804.10㎡、地下面积548.86㎡ ; 2#综合业务、悼念与停灵楼,地上建筑面积10007.47㎡、地下建筑面积1479.24㎡ ; 3#骨灰存放楼8547.91㎡ ; 4#门卫及监控室322.06㎡ ; 采购火化炉及尾气设备、瞻仰棺、集体冰柜、骨灰寄存架、花圈粉碎机等相关设备。
2.4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 5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期结束为止;工程规模增加 或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 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 乙 级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 监理综合 资质 。 近三年 (20 20 年 1月1日起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试验检 测 仪 器 设 备 方 面 具 有 相 应 的监 理 能 力 。
注: 相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认定以完成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项目总监 工程师 :具有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 水暖监理工程师 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员 1 人。符合吉建消【 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
3. 3 财务要求: 投标 人 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 20 20 年 -202 2 年( 20 20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的,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 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 202 3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02 3 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近三年(20 20 年 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总监理工程师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
3. 6 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 ( 吉建质〔 2022〕5号 ) 信用评价为 D级监理企业 不得参与本 项目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7 月 19 日 8时30分至202 3 年 7 月 25 日 16时00分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3 年 8 月 9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 和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会议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 在 6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 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 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评标办法
7.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代建单位: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431-81942559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 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联系人:孙馨如
电话: 0431-80514212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0431-88779829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