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棚户区B23小区内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延吉市棚户区B23小区内配套工程
- 项目地址: 延吉市
- 规模: 总投资803万元,合同估算价763.3685万元; (3)招标范围:管网、道路、绿化、路灯等工程
- 范围: 1)工程名称:延吉市棚户区B23小区内配套工程; (2)建设规模:总投资803万元,合同估算价763.3685万元; (3)招标范围:管网、道路、绿化、路灯等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7-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7-29
项目详情
延吉市棚户区
B23
小区内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
20200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棚户区
B23小区内配套工程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吉林省延吉市
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
延市发改字
【
2017】286号文件和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17-2018年棚户区改造四期三道湾国有矿工工程-延吉市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
延市发改
【
2019】39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政府债券
,项目出资比例
30%+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
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名称:
延吉市棚户区
B23小区内配套工程;
(
2)建设规模:
总投资
803万元,合同估算价763.3685万元;
(
3)招标范围:
管网、道路、绿化、路灯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4)工程建设地点:
延吉市;
(
5)标段划分:
1个;
(
6)工期要求:
2020年8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工期858日历天;
(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
(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8日)
有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
400万元的已完类似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2017年度~2019年度
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
5)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
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在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8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9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
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发送至
3423319672@qq.com
邮箱(邮件标题购买
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提供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8日)有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400万元的已完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④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
(
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上一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7.联系方式”。
(
3)招标文件每套800元,
必须从投标人帐户转至指定帐户
(转账备注须注明
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
4)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和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1)由于疫情期间进入大厅需测温,可能因入厅人员较多导致时间延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
2020年
8月18日8
时
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8月18日9
时
00分
。
(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楼
6楼开标2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
(
3)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高、中风险地区明细如下:
|
序号
|
省份
|
高风险
|
中风险
|
|
1
|
北京
|
无
|
花乡(地区)乡、马家堡街道、新村街道。
|
|
2
|
新疆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
|
(
4)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受理。
(
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吉市建工街
388号
联
系
人:杜学辉
联
系
电
话:
0433-50007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
2239号-3001
联系人:李平
电
话:
0433-8316525
电子邮箱:
yjsjy8543@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账
号:
2712 1160 2010 1412 0623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0433-8150033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