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珲春市板石镇湖龙村水泥路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珲春市板石镇湖龙村
- 规模: 该项目路线长度1.03公里,路面宽度4.5-6.0米,路基宽度5.5-7.0米,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总面积5387平方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珲春市板石镇湖龙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路线长度1.03公里,路面宽度4.5-6.0米,路基宽度5.5-7.0米,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总面积5387平方米 ;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21年9月4日-2021年10月20日(47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9-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0-20
- 开标时间: 2021-08-30
项目详情
珲春市板石镇湖龙村水泥路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HCYC-2021-
3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板石镇湖龙村水泥路建设项目
已由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审批
[2021]22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其中申请
2020年边境转移支付资金
,剩余资金其他渠道解决。
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
珲春市板石镇人民政府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珲春市板石镇湖龙村
;
2.2
建设
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路线长度
1.03公里,路面宽度4.5-6.0米,路基宽度5.5-7.0米,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总面积5387平方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0米,交叉工程3处
;
2.3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2.
4
计划工期
:
2021年9月4日-2021年10月20日(47日历天);
2.
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
1个标段,即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最低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
本次施工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e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
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将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资料(查询最短期限:
从
201
8
年
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
)附在投标文件中;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如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延迟,则查询期限要求应按补遗文件执行
;
3. 5 将对施工标段投标人填报的相关人员的 建造师注册证书 ,招标人将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证书专业、级别、注册单位),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
4.评标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的
双信封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1
年
8
月
9
日至
202
1
年
8
月
13
日
(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
13
:
3
0时至1
6
:
0
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报名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国裁判文书网(
www.wenshu.court.gov.cn)(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中须可以明确查找或计算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出资比例等出资信息)、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5.2报名通过后持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出具的报名表原件
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
5.
3
招标文件售
价
600
元
/
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
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1
年
8
月
30
日
下
午
14
时
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时
0
0分
前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
开标室。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2
1
年
8
月
30
日
下
午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
开标室;第二
个信封(报价清单)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开标地点: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开标室
;
6.3开标当天投标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需持
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扫描件到场;
6.
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
同时发布
。
7.2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珲春市板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珲春市
板石
镇
联
系
人
:张心宇
电
话
:
15585571633
招标代理机构
:
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珲春市世纪公馆
4号综合楼401室
联
系
人
:
姜工
电
话
:
0433-7715999
监督部门:
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202 1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