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通化市发布时间:2023-11-01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位于梅河口市,北至梅河口市第五实验小学,南至都市绿洲南地块,西至都市绿洲南地块,东至兴隆大街
  • 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4636㎡,建筑面积4416.13㎡,其中包括业务用房主楼建筑、预防接种门诊多功能平房、柴油发动机房及地上楼梯间、地下消防水泵房、地下污水处理间
  • 范围: 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
  • 概况: 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 2.招标范围: 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06

项目详情

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JLXGD-20 2302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发 [2023]304号文件批准, 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

2.招标范围: 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

3.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 4636㎡,建筑面积4416.13㎡,其中包括业务用房主楼建筑、预防接种门诊多功能平房、柴油发动机房及地上楼梯间、地下消防水泵房、地下污水处理间。

场区绿化面积 1327㎡,道路及停车场面积1620㎡。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采暖、通信、围墙大门等设施。

4. 项目资金:已落实;

5.项目地点: 位于梅河口市,北至梅河口市第五实验小学,南至都市绿洲南地块,西至都市绿洲南地块,东至兴隆大街

6.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 25天 完成 全部工作 (具体时间要求以实际委托日期为准);

7.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之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经审计财务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入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 2017〕6号文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及吉建管〔202 3 20 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 “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6日,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须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咨询电话0431-82752720、82752713。试运行期间,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锁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锁。具体内容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政数资源(2022)6号和吉政数资源(2022)8号文件。

3.已参与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但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

4.本项目的变更、澄清、修改、补充等信息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等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等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 23 11 23 09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 11 23 09 00 分(北京时间),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及采用腾讯会议(开标当天视频会议号见平台系统推送)直播方式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电话。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00元整。

1.投标保证金账户: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梅河口支行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0408011000005375-000139

温馨提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完整填写(完整账号:基本账号、横线、子账号),如只填写基本账号,导致投标保证金汇入基本账号,属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2.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单位需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金额、方式、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八、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梅河口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5-4370138、4370529

邮箱: mhkjsjfzk@163.com

地址:梅河口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邮编: 135000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 2988号

联系人: 董娜

电话: 0435-4728885

电子邮箱: 264283428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 3500-01号805室

联系人:刘

电话: 0435-4637555

电子邮箱: jlxgd@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科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