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项目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8-01
-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8-05
项目详情
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
项目
中标候选人
公示
(招标编号:
南铁监招〔
2024〕49号
)
各投标人:
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
招标已经评审结束,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标段名称:
一
标段
第
一
中标候选
人
: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313.00
万
元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313.00
万
元(综合得分
94.90
)
;
监理服务期限
:
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
总监理工程师
:
涂远鑫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01324674
),业绩:
1.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工程XQNQJL-5
标段
;
2.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CJHJXJL-9
标段(
设计区段列车速度:
350公里/小时
)
。
投标
单位
业绩:
1.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全线站前站后工程监理PMJL-2
标段;
2.新建铁路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CGJL-12
标段;
3.
萍乡市中环北路下穿沪昆高铁和中环中路上跨沪昆铁路立交桥工程监理;
4.
省道
S222线凤阳至山塘下(分宜县绕城段快速路)改建工程上跨沪昆线K928+546.5、上跨铁坑专用线K5+372、下穿沪昆客专K892+273.3立交桥工程监理;
5.
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监理;
6.新建南康至赣州国际港线工程监理;7.九江市新建快速路系统工程(一期)跨庐山站立交工程监理项目;8.
上饶西货站一期(坑口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
;
9.江西大唐国际新余二期2×1000MW异地扩建工程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
。
第
二
中标候选
人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309.85
万
元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309.85
万
元(综合得分
91.25
);
监理服务期限
:
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
总监理工程师:
尹登丰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01004882
),业绩:
1.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站前工程监理PML-3标段;2.G235义乌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下穿沪昆高铁、沪昆铁路工程监理;3.G320国道衢州航埠至常山草坪段改建工程下穿衢九铁路桥孔工程监理
。
投标
单位
业绩:
1.
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兴国至宁化段
XQXNJL-1标段工程;2.临金高速公路临安至建德段下穿杭昌高速铁路桥孔工程;3.G322 安福县瓜畲至横龙段公路改建上跨分文铁路工程;4.新建漳州至汕头高速铁路(福建段)ZSJLSN 标段(含营业线);5.漳泉肖铁路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影响区段改建工程;6.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昆明段涉铁项目施工监理二标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311.4487
万
元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311.4487
万
元(综合得分
91.10
);
监理服务期限
:
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
投标
单位
业绩:
1.
中石化屯里油库迁建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工程;
2.郑屯油库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3.鹿寨二桥上跨湘桂铁路分离式立交桥工程;4.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引入南宁枢纽工程施工监理 GNJL标段;5.梧州至乐业公路广宁经苍梧至昭平(广西段)PPP项目上跨益湛铁路桥梁工程CWJL标段监理
。
公示期为
3天,自
202
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法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单位公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异议人为相关
利害关系人
的,存在
利害关系
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文,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
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
江西赣榕地方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南昌市井冈山大道
683号多元投资大厦6楼
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0791-87023967
电子邮箱:
1263260668@qq.com
◆
监
管
部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电话:
0791-87023737
电子邮箱:
ncjzbbgs@163.com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
7号
◆
认为本次
招标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局集团公司管理规定的,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
11号令)规定,向
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
2024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