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工业园永瑞标准厂房项目7号厂房一至二层装饰装修工程中标公示
- 项目名称: 永丰县工业园永瑞标准厂房项目7号厂房一至二层装饰装修工程
- 概况: 本工程包括厂区和一层接待大厅、二楼办公室装饰装修,其中厂区内新砌砌块墙,圈梁,构造柱等;一层接待大厅和二楼办公室拆除墙体,拆除门窗,安装全玻自由门及吊顶等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3-03
-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3-05
项目详情
永丰县工业园永瑞标准厂房项目
7号厂房一至二层装饰装修工程
中标公示
永丰县工业园永瑞标准厂房项目
7
号厂房一至二层装饰装修工程
于
202
5
年
3
月
3
日
09
:
00
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永丰分中心
开标,依照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现将预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预中标单位:
杭州迦南建设有限公司
建造师:
吴祥均
注册证书编号:
浙
1332017201747682
施工员:
厉衡铭
质量员:
沈建妹
专职安全员:
凌耀
招标控制价:
3097027.52
元
固定系数值:
0.9
5
中标价:
2942176.14
元;
公示时间:
202
5
年
3
月
3
日至
202
5
年
3
月
5
日;
注: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
2017
】
13
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
梁治强
异议受理电话:
15879061202
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永丰县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0796-
2514228
永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
5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