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天河镇窑棚村沿线及龙家示范点提升整治项目

吉安市发布时间:2024-09-20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吉安县天河镇窑棚村沿线及龙家示范点提升整治项目
  • 概况: 沿线:新建水泥压花1983.4平方米,现状路面改水泥压花路面1983.4平方米,新建沥青74.3平方米,PC砖收2163.2M,矮墙6.74米,入口节点标识一座,改造绿化面积16050.7平方米;示范点:工程全长约560米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9-20
  •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9-24

项目详情

吉安县天河镇窑棚村沿线及龙家示范点提升整治项目

中标公示

吉安县天河镇窑棚村沿线及龙家示范点提升整治项目 招标于 2024年 09 20 日下午 14 : 00 时举行开标会,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现将预中标施工企业及其建造师公示如下:

预中标单位:上饶市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黄子剑 证书编号:赣 2362023202313592

施工员:黄养露 质量员:何潇

安全员:邓声发

招标控制价: 3761558.63

价: 3761558.63

公示时间: 2024年 09 20 日至 2024年 09 24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吉安县天河镇窑棚村村民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 13755409029

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0796-8440292

吉安县天河镇窑棚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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