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吉安高新区第二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检测工作项目

吉安市发布时间:2025-05-17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线下吉安高新区第二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检测工作项目
  • 概况: 吉安高新区第二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检测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吉县宏大政采字(2025)002号 项目名称:吉安高新区第二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检测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6583.20元 最高限价:1206583.2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条目编号:吉购2025F001414936采购条目名称:吉安高新区第二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检测工作项目数量:1单位:项采购预算(人民币):1206583.20元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7

项目详情

吉安高新区第二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检测工作项目

项目概况

吉安高新区第二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检测工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吉县宏大政采字【2025】002号

项目名称:吉安高新区第二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检测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6583.20 元

最高限价:1206583.2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5F001414936 吉安高新区第二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检测工作项目 1 1206583.2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中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并且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或复印件(资质认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8:00 至 2025年05月27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06月0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2025年06月0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吉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 吉安高新区管委会(凤凰大道一号)

联系方式: 13576835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吉安市吉州区恒丰花园2栋3单元2601

联系方式: 15079627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女士

电话: 15079627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