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药品、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技术方案征集公告

吉安市发布时间:2024-09-12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吉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药品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技术方案征集
  • 范围: 本项目由吉安县人民医院为医共体牵头单位,关联机构为吉安县人民医院、吉安县中医医院、吉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全部22家基层卫生院

项目详情

吉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药品、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技术方案征集公告

吉安县人民医院(吉安县总医院)准备组织实施吉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药品、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为保证本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向潜在供应商公开采购需求并征集技术方案。

一、 项目名称:吉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药品、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项目投资约 2500万元人民币

三、具体要求:

1、服务范围:本项目由吉安县人民医院为医共体牵头单位,关联机构为吉安县人民医院、吉安县中医医院、吉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全部22家基层卫生院。中标方向医共体成员单位提供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配送及院内精细化管理服务,实现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药学服务、统一药品使用监测、统一药品采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药品储备。

2、年配送金额:约2.1亿元人民币/年(其中化学药品和中成药约1.5亿元、医用耗材约0.6亿元)。

3、配送服务费收费比例:药品不超过3%,耗材不超过4%。

4、建设投资要求:甲方负责提供2500平方米左右的场地给乙方作为药品仓库使用,乙方负责除仓库主体建设外的全部投资,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心药房运营展示中心、存储设备设施、物流设备设施、软件 系统 (系统确保与各医疗机构 HIS系统无缝对接)等投资,乙方需保证投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整。

注:服务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供相关的服务内容及技术参数及相应设备设施和投资及运营方案。

四、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

1、能够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并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回复函格式】

五、回复意见要求(详见附件回复函格式):

1、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要求、技术评分细则等。

2、预算单价和总价,详细服务内容、运营期限、商务技术得分条款或评分细则等。

3、提出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例如能够全面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分包、或者联合体),并作出相关说明。

4、特别声明:本公告仅作为本项目采购前期市场调研,所有征集的方案仅供采购单位参考,不作为正式采购依据。

六、回复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须在回复意见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回复材料盖章原件扫描件及可编辑 word版本的回复材料)一起发送至786177578@qq.com,逾期将不予接收。

七、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2日17:00止(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不予接受;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安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罗先生 13970691795

址:吉安市吉安县敦厚镇庐陵大道 20号

监管部门:吉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0796-8445050

址:吉安县庐陵大道

代理机构:江西禹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15879624044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宾馆商务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