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4号5号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吉安市发布时间:2024-09-30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4号5号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 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概况: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4#、5#地块土方平整,挖方约26万方,填方约21万方等

项目详情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4号5号地块土方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 4号5号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经泰发改投资字 [2024]31 9 号批复同意, 按吉府办字〔 2023〕48 号文件要求,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限额以下工程的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产运营有限 公司

二、工程名称: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 4号5号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三、工程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高新区

四、工程概况: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 4#、5#地块土方平整,挖方约26万方,填方约21万方等。 (具 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 2749406.6 ( 招标控制价 )

八、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外卸多余土方运距 1.6公里,含装、运、卸并按梅岭路东侧地块设计标高平整。

九、质量要求: 合格

十、工期: 100 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 : 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 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 、因本项目为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属 不适于招标发包 项目,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为吉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十二、 获得招标公告方式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 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公告等资料,并按必须 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不见面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 ,无需 现场提交原件。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企业资质证书、安 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新版电子证书、本人身份证及有 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 材料员 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

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 员专业必须为市政专业) ”、“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 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照须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 件)。

十四、开标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 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 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 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 自动放弃处理。

(三)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 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 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 在项目开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四)投标人对本次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

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 栏中。

(五)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 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 中心免责:

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 法使用系统 ; 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 不能进行操作 ; 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 涉密危险 ;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 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 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 ⑥其他 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和交 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 并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系统或网络故障 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 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 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 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招标投标网作暂停通 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六)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 - 投标人操作手册。

(下载地址 http://ggzy.jian.gov.cn/zlxz/ ), 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 系电话: 400-998-0000.

十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1. 时间: 2024 10 1 1 9 00

2.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十六、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一)根据吉安市重点工程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工 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下浮让利事项的通知》(吉评审办 [2021]1 号) 文件规定的下浮让利系数乘以预算价确定要约价,招标控制价乘以让利系数为中 标价【下浮让利系数 ×(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额和暂 估价 )+ 暂列金额 和暂估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749406.6 元,设定下浮系数 0.9 7 ,招标要约 价为: 2666924.4 元(其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为 0 元,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 不参与下浮)。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响应招标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招标 人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查验中标候 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 再从其他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

(三)现场宣布预中标单位

十七、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 失信主体 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 [2018]4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有被 “信用 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一经查实,不得列为中标单位(信用信息作为投标 人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当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作为资格文件在《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 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十八、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 2 日后,招标人向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书。

十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5%(中标单位可以提供现金、银行保函、 担保保函等方式作为履约保证金 ),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 28 天返 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 额的 万分之二 / 日历天;赔偿费 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办法: 完工后付 80%,财政结算评审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

二十二、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零壹拾壹 元整 (¥ 50011 .00 元整 );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 到账时间顺延)。采用 银行转账 方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 公告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 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以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需备注【泰和高新区 永昌大道完善提升工程】(若受字数限制可酌情调整,但不得省略工程名称)字 样。

汇出账户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十四、其它需说明事项 :

1. 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 师和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 现象, 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施工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 任,并 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 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 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3. 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 签订后,施工单位应依法履行 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 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4.本工程的多余土方必须卸至1.57公里外的梅岭路北侧地块填土区域,含装、运、卸、平整等。并按设计标高回填,不例行计费。(详见梅岭路东侧平整地块施工图设计)

5 .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二十五、异议(投诉)受理方式 1. 异议受理

招标单位: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 39706637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中仟聚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96-5339691

2. 投诉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 异议的,可在 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泰和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 0796-8638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