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4号5号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 项目名称: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4号5号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 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概况: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4#、5#地块土方平整,挖方约26万方,填方约21万方等
项目详情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4号5号地块土方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
4号5号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经泰发改投资字
[2024]31
9
号批复同意,
按吉府办字〔
2023〕48
号文件要求,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限额以下工程的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产运营有限
公司
二、工程名称: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
4号5号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三、工程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高新区
四、工程概况: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
4#、5#地块土方平整,挖方约26万方,填方约21万方等。
(具
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
2749406.6
元
(
招标控制价
)
八、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外卸多余土方运距
1.6公里,含装、运、卸并按梅岭路东侧地块设计标高平整。
九、质量要求:
合格
十、工期:
100 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
:
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
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
、因本项目为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属
不适于招标发包
项目,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为吉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十二、
获得招标公告方式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
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公告等资料,并按必须
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不见面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
,无需
现场提交原件。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企业资质证书、安
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新版电子证书、本人身份证及有
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
、
材料员
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
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
员专业必须为市政专业)
”、“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
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照须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
件)。
十四、开标注意事项
:
(一)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
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
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
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
自动放弃处理。
(三)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
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
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
在项目开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四)投标人对本次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
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
”
栏中。
(五)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
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
中心免责:
①
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
法使用系统
;
②
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
不能进行操作
;
③
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
涉密危险
;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
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
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
⑥其他
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和交
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
并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①
系统或网络故障
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
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
②
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
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招标投标网作暂停通
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六)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
-
投标人操作手册。
(下载地址
http://ggzy.jian.gov.cn/zlxz/
),
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
系电话:
400-998-0000.
十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1.
时间:
2024
年
10
月
1
1
日
9
时
00
分
2.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十六、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一)根据吉安市重点工程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工
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下浮让利事项的通知》(吉评审办
[2021]1
号)
文件规定的下浮让利系数乘以预算价确定要约价,招标控制价乘以让利系数为中
标价【下浮让利系数
×(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额和暂
估价
)+
暂列金额
和暂估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749406.6
元,设定下浮系数
0.9
7
,招标要约
价为:
2666924.4
元(其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为
0
元,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
不参与下浮)。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响应招标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招标
人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查验中标候
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
再从其他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
(三)现场宣布预中标单位
十七、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
失信主体
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
[2018]4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有被
“信用
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一经查实,不得列为中标单位(信用信息作为投标
人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当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作为资格文件在《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
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十八、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
2
日后,招标人向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书。
十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5%(中标单位可以提供现金、银行保函、
担保保函等方式作为履约保证金
),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
28
天返
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
额的
万分之二
/
日历天;赔偿费
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
。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办法:
完工后付
80%,财政结算评审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
。
二十二、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零壹拾壹
元整
(¥
50011
.00
元整
);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
到账时间顺延)。采用
银行转账
方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
公告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
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以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需备注【泰和高新区
永昌大道完善提升工程】(若受字数限制可酌情调整,但不得省略工程名称)字
样。
汇出账户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十四、其它需说明事项
:
1.
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
师和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
现象,
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施工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
任,并
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
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
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3.
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
签订后,施工单位应依法履行
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
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4.本工程的多余土方必须卸至1.57公里外的梅岭路北侧地块填土区域,含装、运、卸、平整等。并按设计标高回填,不例行计费。(详见梅岭路东侧平整地块施工图设计)
5
.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二十五、异议(投诉)受理方式
1.
异议受理
招标单位: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
39706637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中仟聚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96-5339691
2.
投诉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
异议的,可在
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泰和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
0796-8638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