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港彭泽港区危险品集装箱货运枢纽项目设计

九江市发布时间:2024-09-14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九江港彭泽港区危险品集装箱货运枢纽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定山镇九江红光国际港
  • 规模: 总用地面积71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98.4平方米,烟花爆竹集装箱堆场主要堆放1.3G及1.4G类烟花爆竹,设计年吞吐量1.5万TEU,堆场布置地面箱位数210TEU,堆高2层,总箱位数420TEU;其它危险品集装箱堆场主要堆放8类、9类危险品,设计年吞吐量3.3万TEU堆场布置地面箱位数210TEU,堆高2层,总箱位数420TEU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九江港彭泽港区危险品集装箱货运枢纽项目 ;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
  • 概况: 总用地面积71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98.4平方米,烟花爆竹集装箱堆场主要堆放1.3G及1.4G类烟花爆竹,设计年吞吐量1.5万TEU,堆场布置地面箱位数210TEU,堆高2层,总箱位数420TEU;其它危险品集装箱堆场主要堆放8类、9类危险品,设计年吞吐量3.3万TEU堆场布置地面箱位数210TEU,堆高2层,总箱位数420TEU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18
  • 开标时间: 2024-10-17

项目详情

九江港彭泽港区危险品集装箱货运枢纽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九江港彭泽港区危险品集装箱货运枢纽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经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编码:2407-360430-04-01-303649)。项目的项目法人为江西红光国际港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策性财政补助和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九江港彭泽港区危险品集装箱货运枢纽项目

2.1.2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定山镇九江红光国际港

2.1.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 7112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98.4平方米,烟花爆竹集装箱堆场主要堆放1.3G及1.4G类烟花爆竹,设计年吞吐量1.5万TEU,堆场布置地面箱位数210TEU,堆高2层,总箱位数 420TEU;其它危险品集装箱堆场主要堆放 8 类、9 类危险品,设计年吞吐量 3.3 万TEU堆场布置地面箱位数 210TEU,堆高2层,总箱位数420TEU。

2.1.4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304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预估15000万元。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 1个标段。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如下: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 配合服务。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 及概算编制 取得 初步设计批复、安全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 等所有必要的专项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通过施工图审 、提供设计技术交底服务、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 出具相关成果文件, 参加 各阶段 验收等服务。 中标 单位提供的所有设计成果及专利技术所有权均归招标人所有。

2.3服务期限

1.设计服务期:自签订设计合同起 70 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及 施工图预算书 40日历天。设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设计成果

2.审查后设计终稿提交期限:初设评审专家 出具 评审 意见 1 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终稿,施工图 审查机构出具 审查意见后 1 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终稿。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4.其余相关工作:根据发包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 其他要求 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5 年 2019年9月1至2024年9月1 内完成过 1个 项目建安投资额不低于 12000万元的码头(含堆场)项目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备案)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下同](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持有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证书;

3近五年 2019年9月1至2024年9月1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码头(含堆场)项目设计工作(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应显示负责人信息);

4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 在开标当月前 六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 连续 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1.4信誉 要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3 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中未被评为 D 级。

3)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许可证。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 3 年内(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 1 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3.2.3 联合体投标人以各成员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3 年度全省交通建设 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当年未参与评价 的按 B 级确定

3.2.4 联合体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组成,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5 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投标须知

5.1 投标人凭本企业 CA证书无记名下载资审文件 如有) 、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网络上传电子资格后审文件 如有) 及电子投标文件;

5.2 资格后审文件 如有) 、招标文件下载、答疑、投标递交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 2024年 9 18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开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标  人:江西红光国际港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定山镇九江红光国际港

联系人: 方铖

电话: 0792-8891328

招标代理机构:九 江城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538号桔子酒店二楼

系 人:崔学芬

话:15579239995

行政监督部 门:彭泽县 住建局

址: 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山南新区龙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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