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高铁商务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上饶市发布时间:2024-06-14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婺源县高铁商务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婺源县高铁商务区
  • 规模: 拟建项目建设不少于300套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面积16821.77平方米,容积率1.0≦X≦1.6,建筑限高38米
  • 范围: 1、建设规模:拟建项目建设不少于300套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面积16821.77平方米,容积率1.0≦X≦1.6,建筑限高38米 ; 1).拟建项目建设不少于300套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面积16821.77平方米,容积率1.0≦X≦1.6,建筑限高38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09

项目详情

婺源县高铁商务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赣建婺招设字 [202 4 ] 5

婺源县高铁商务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为婺源县天佑建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现就公开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 拟建项目建设不少于 300套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面积16821.77平方米,容积率1.0≦X≦1.6,建筑限高38米。

2 、建设地点:婺源县高铁商务区;

3、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

4、本项目设计费260万元(含税及所有评审相关费用);

5、 设计工期: 60日历天;

6、 工程设计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内容和范围):

(1).拟建项目建设不少于300套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面积16821.77平方米,容积率1.0≦X≦1.6,建筑限高38米。 要求: a、建筑风格统一,结合当地特色元素;b、地下室 面积 ≥10000平方米 (含人防)统一考虑布局,要利于分期实施,后期统一协调使用; c、户型设计合理, 符合江西省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规定 d、地块须布置不少于 300 保障性住房 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e 、结合周边市政道路标高合理确定地块地面标高,使用地合理衔接; f 、合理布置停车位,使其满足停车需求 g、日照分析和交通影响评估报告;h、前期设计咨询。

(2).方案设计、项目的初步设计 (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 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单体建筑、结构、 装配式建筑、 智能安防、 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建、人防 装饰装修 ;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 。) 为编制绿色设计专篇需要的检测费用、设计变更及至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 规划 报批报建、 住建云 图审、施工阶段全过程的指导工作)。

(3). 设计 内容 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 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及图审机构审核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7 、本工程标段划分为 1个标段。

8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和规范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力。

1) 参加投标的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级及以上资 质。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参加本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

3)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

4)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 师执业资格 ,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提供其注册证书原件和职称证书原件; 同时 提供其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 参加 本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 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5 )设计人员配套: 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应专业齐全,至少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一名, 提供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

6)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 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

7)投标单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 http://www.gsxt.gov.cn/idex.html )(提供网页截图)。

8) 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 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在江西省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9)投标保证金凭证 (且以到账为准)

1 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所有线下开标环节全部转为线上开标程序。但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人自行将参与本项目投标所需的各种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用于评分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进行彩色扫描,纳入电子文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有关证件、证明非彩色扫描的视为未提供。根据《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项的通知》(赣建招〔 2019〕10号),本项目所涉及的证书、证件实行电子政策的,投标单位提供“可识别”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视同原件 。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 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按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客服电话400-998-0000。

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组织结构 [指项目设计班子、详见投标资格审查表]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本设计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 9 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 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 设计团队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 4 6 14 日起至 202 4 7 9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2、本项目的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4 7 10 09 0 0分, 开标 地点为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婺源县人民政府网。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婺源县天佑建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先生 联系方式: 13755305401

代理机构:婺源县 城投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女士 联系方式: 1507938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