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1标、施工2标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1标施工2标
- 项目地址: 高安市境内
- 规模: 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1200万元,监理标金额约17.19万元,项目建设面积0.4万亩(合部为改造提升项目),涉及2个乡镇,2个行政村
- 范围: 本项目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30
项目详情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1标、施工2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高安市农业农村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
高安市境内
。
2.2
招标规模:
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
1200万元,监理标金额约17.19万元,项目建设面积0.4万亩(合部为改造提升项目),涉及2个乡镇,2个行政村。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约
146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4
年
11
月
06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
5
年
03
月
31
日
(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
。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
工程
、
灌溉与排水
工程
、
田间道路工程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
。
实际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
5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施工标和
1个监理标。
2.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施工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5)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上传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jxsggzy.cn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且信息登记状态为
“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
,否则无效。
3
.2
本次
监理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
3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丙
级及以上资质;
(
4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
5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
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7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jxsggzy.cn/)交易主体公示信息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否则无效。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4
.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不
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
.2
本次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及施工监理标的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
4
年
10
月
11
日
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jxs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施工项目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
4
年
10
月
30
日
上午
9
时
0
0
分
,
监理项目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
4
年
10
月
30
日
下
午
14
时
3
0
分。开标地点为高安市市民中心
A座五楼高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
施工标或施工监理标
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
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7.3本次监理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
4
年
1月1日至202
3
年
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
(
土石坝或堤防或灌渠
)
工程;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
4
中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求按《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
[2020]19号)文件精神执行。
7
.
5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按宜人社发
[2018]29号文件要求办理工伤保险。
7.
6
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开设严格按照赣人社规
[2022]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赣人社规[2022]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7.
7
本项目施工标投标文件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具体详见评标办法的实质性响应评审要求。
7.
8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9
投标人涉嫌参与高安市
2017-202
3
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标围标串标、非法转包的
,将
取消
其
投标资格。本项目若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将取消
其
中标资格。
7
.10
施工标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就
2
个施工标的所有或任
一
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如同一家投标单位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且在前一标段中标排序第一,则该投标单位不参与下一标段的中标排序(施工标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
B值计算)。
7
.11
本项目
施工标
开标顺序为施工
1标→施工2标
。
7.1
2
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由
高安市
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既可以银行转账,也可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根据宜市发改函〔
2024〕6号文件通知,本项目拟采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http://ggzy.jiangxi.gov.cn/)开具,也可通过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客服电话:0795-3669002)(网址:https://www.yichunjinfu.com/home)进行开具,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两种电子保函服务平台,与银行转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见
招标公告后附
“
投标人
须
知附表
1”,各投标企业必须足额分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能汇总缴纳,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10.其他说明事项
10.1、本项目招标公告金额或时间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10.2、若因政策文件变更或新点开评标系统调整,本项目将执行赣水规范文〔2024〕2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的通知”,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1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江西省高安市瑞阳新区
联
系
人:
卢先生
电
话:
18270634692
招标代理
机构:
江西澳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高安市瑞阳新区大观苑
39栋18号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15070505779
监督单位:
高安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
0795-5282350
投标人
须
知附表
1:
|
标段
序
号
|
招标项目标段
|
招标金额约(元)
|
建设或服务地点
|
投标保证金
金额约
(元)
|
|
1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
1
标
|
720
万
|
灰埠
镇希岭村
|
70000
|
|
2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
2
标
|
480
万
|
杨圩镇和平村
|
45000
|
|
监理标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
|
17.19万
|
各施工建设项目地点
|
2000
|
备注:
1、本项目招标公告金额或时间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
各投标企业必须足额分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能汇总缴纳,否则后果
自行承担
。
投标保证金
缴纳形式既可以银行转账,也可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市支行
2、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瑞州支行
3、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
4、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
5、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