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山塘整治项目(2024年度)工程一标、二标、三标、四标、五标、六标招标公告[变更公告:第 1次]

吉安市发布时间:2025-12-22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泰和县山塘整治项目2024年度工程一标二标三标四标五标六标
  • 项目地址: 泰和县各乡镇
  • 规模: 批复总概算6194.44万元;本项目总投资金额45581048.51元
  • 范围: 对300座病险山塘实施坝体工程溢洪道工程、坝下涵管工程等项目整治,兼清淤扩容

项目详情

泰和县山塘整治项目( 2024年度)工程一标、二标、三标、四标、五标、六标澄清 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

1.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有关事项说明 7.5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1 个近 10 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渠的工程业绩(业绩规模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2 )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4 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25 )要求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1 个近 10 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渠的工程业绩(业绩规模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2 )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4 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25 )或( SL223-2008 )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2. 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 。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 。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

其他内容不变, 澄清 修改 招标文件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原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 与澄清公告 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

泰和县水利局

2025 12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