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动评审]S215昌九大道南湖特大桥至青年大道段公路改建工程EPC总承包内容公开
- 项目名称: 非自动S215昌九大道南湖特大桥至青年大道段公路改建工程EPC总承包内容
- 项目地址: 共青城市南湖新城昌九大道K22+000~K25+100段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新建一级公路3.1公里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05
项目详情
S215昌九大道南湖特大桥至青年大道段公路改建工程EPC总承包
关键内容公开
1
.
招标条件
本
招
标项目
S215昌九大道南湖特大桥至青年大道段公路改建工程EPC总承包
已由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九发改设审字〔
202
4〕34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共青城市政府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
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
绿化工程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新建一级公路
3.1公里。沿 线桥梁4座,其中大中桥4座,共有立交1处,平交3处。
2.1.2
本工程总投资为
19807.2
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53992819.52
元
,勘察设计费按
招标控制价
建安工程费的
1.5%计取( 2309892.29元),本勘察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不参与下浮计价方式
。
2.2
招标范围:
公路工程勘察(含测量)、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防护排水、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平面交叉等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2.3
计划工期:
工程类:
24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建设地点:共青城市南湖新城昌九大道K22+000~K25+100 段
2.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
6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标准:
合格,
勘察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部门深度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
通过
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需同时具备
)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
(
或联合体勘察设计方
)资质要求: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1
.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3投标人
(
或联合体施工方
)
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
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
2
家。
(
2)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按不同专业资质分工联合,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3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
以下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
:
3.3.1
项目经理: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3.
2设计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桥梁工程
副高或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
.
3
施工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副高或
以上技术职称。
3.4
信誉
要求:
3.4.1投
标
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黑名单
)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3.4.2
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最近
3年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3.4.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
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4.5 本项目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①施工业绩: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完成一项里程长度不小于2.4km且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2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内容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内容)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含查询链接),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设计业绩: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以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设计方完成单项不少于2.4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且建安工程费不少于人民币1.2亿元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批复]。
注:投标人同一业绩分别满足业绩要求
①②的,予以认可。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业绩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业绩要求②。
4.
招标文件的获
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年
9
月
5
日至
2024年
11
月
5
日凭其数字证书
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等资
料进行投标。
(
备注:投标人必须添
加身
份
“其他类型
(
投标人
)
”,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系统”有关操作流
程进行
投
标,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
)
。
4.2
工程技
术资料每套售价
0.00
元。
5.
投标文件
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
交
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4
年
11
月
6
日
09:30
时
(
北京时间
)
。
5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https://www.jxsggzy.cn/)
。
5.3
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至交易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
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九江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招
标公告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燕忠勇
电话:
151806713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思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志琴
联系电话:
15727663203
招标监督单位:九江市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92—8569814
受理投诉单位:九江市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
0792—8569814
附表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
序号
|
资质要求
|
|
1
|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
1)投标人(或联合体
勘察
设计方)资质要求: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
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及
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表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
序号
|
财务要求
|
|
1
|
无
|
附表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
序号
|
业绩要求
|
|
1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①施工业绩: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完成一项里程长度不小于2.4km且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2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内容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内容)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含查询链接),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设计业绩: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以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设计方完成单项不少于2.4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且建安工程费不少于人民币1.2亿元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批复]。
注:投标人同一业绩分别满足业绩要求
①②的,予以认可。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业绩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业绩要求②。
|
附表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
序号
|
信誉要求
|
|
1
|
1.投
标
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2.
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
最近
3年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
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附表
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
|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从该项目撤离)。
|
|
施工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设计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桥梁工程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评标
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
)
:
|
内
容
|
||||
|
1
|
评标
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2023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主体一类或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主体二类序列信用得分高者(当年未进行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 B 级对待);
(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高者;
(
3)投标报价低者。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标段号、工期、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
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4 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
|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彩色扫描件附入了投标文件中,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
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标段号、投标报价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
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
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
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的投标报价合计金额必须一致,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
|||
|
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的规定
|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四、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
设计方案:
10分
施工实施计划:
10分
业绩:
3分
资质:
2分
信誉:
5分
投标报价:
7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
报价中的工程建安费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
须知
”第 3.2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设计方案(
10分)
|
1、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2.5
分
)
合理得
2.01~2.50
分,基本合理得
1.51~2.00
分,一般得
1.50
分。
2、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5
分)
合理得
4.01~5.00
分,基本合理得
3.01~4.00
分,一般得
3.00
分。
3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5
分
)
合理得
1.21~1.50
分,基本合理得
0.91~1.20
分,一般得
0.90
分。
4
、设计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1
分
)
合理得
0.81~1.00
分,基本合理得
0.61~0.80
分,一般得
0.60
分。
评审依据:提供设计方案。
|
|
2.2.4
(
2)
|
施工实施计划(
10分)
|
1
、施工组织部署(
2
分)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施工资源计划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对上述内容进行评审。
合理得
1.51~2.00
分,基本合理得
1.21~1.50
分,一般得
1.20
分。
2
、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2
分)
专业施工技术及技术措施合理、科学,对上述内容进行评审。
合理得
1.51~2.00
分,基本合理得
1.21~1.50
分,一般得
1.20
分。
3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2
分)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合理,标注各专业工程进度的横道图线准确、清楚、合理,符合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各专业工程施工配合明确、科学,对上述内容进行评审。
合理得
1.51~2.00
分,基本合理得
1.21~1.50
分,一般得
1.20
分。
4
、工程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
2
分)
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合理可行,对上述内容进行评审。
合理得
1.51~2.00
分,基本合理得
1.21~1.50
分,一般得
1.20
分。
5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2
分)
针对成本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三个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合理得
1.51~2.00
分,基本合理得
1.21~1.50
分,一般得
1.20
分。
评审依据:提供施工实施计划方案。
|
|
2.2.4
(
3)
|
业绩(
3分)
|
施工业绩:
①满足资格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得
1.80
分;
②每增加一项近三年内(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完成一项里程长度不小于
2.4km
且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2
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内容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内容)施工业绩加
0.60
分,本项最多得
1.20
分。
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含查询链接),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
2.2.4
(
4)
|
资质(
2分)
|
①满足资格条件
(
资质最低要求
)
得
1.20
分;
②投标人
(
或联合体施工方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得
0.80
分
评审依据: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2.2.4
(
5)
|
信誉(
5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在
2021年至2023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主体一类或2021年至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主体二类中信用等级连续三年评为AA级得5分,其中两年评为AA级得3分,其中一年评为AA级得2分,其他不得分。(主体一类和主体二类均有信用评级的取得分高者)。
评审依据
: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截图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网 站查询链接,未被信用评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
|
2.2.4
(
5)
|
投标报价(
70分)
|
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①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
=
70-偏差率×100×0.6;
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
=
70+偏差率(负值)×100×0.5。
2、本项目合同价为建安工程费及勘察设计费的总和。
3、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
为
153992819.52
元
4、本项目
勘察设计费按
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
的
1.5%计取(
2309892.29
元),采用固定总价,不参与下浮计价方式。
注: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填写投标报价为工程建建安工程费及勘察设计费总和。
|
注:
1
、以上评分资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此项不得分;
2
、
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评分为:专家独立评审计分,取所有专家的评分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
低总
分
后的算术平均值
(
保留两位小数
)
,为该投标人最终的方案设计得分。
3
、投
标
文件
(
除
设计方案、施工方案
)
评分,均为客观性材料评分
(
符合即得分,不符合则不得分
)
;由评标
委员会
全
体成员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集体认定评审得分;当评标委员会专家意见不一致时,采用少
数服从多数举手表决方式认定是否符合
。
4、投标报价不响应招标文件报价的按重大偏差,作无效标处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程序:
1,综合得分中标候选人排名,综合得分等于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报价文件得分之和,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依次按以下顺序优先: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2023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主体一类或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主体二类序列信用得分高者(当年未进行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高者;
(3)投标报价低者。
2.
评审标
准
2
.
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
表
。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
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见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
准
见
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
标程序
3
.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
证件的
原件,以便核验
。
3
.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
.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
.2.3
投标人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报价得分。
3
.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
书
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
于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
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3
.4
评标结果
3.4.
1
由评标委员会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确定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次次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综
合
评分相等时,
以
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产生中标候选人顺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