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南康润泉龙华集中供水工程扩建二期项目净水厂EPC设计
- 规模: 4.0万m3/d(二期工程,建成后规模达到7.0万m3/d),净水厂厂区红线范围内的工艺、建筑、结构、电力、自动化、通信设施、取水泵房改造 ; 本招标项目投资额为3238.86万元(其中设计费41.95万元;工程施工承包费约3196.91万元
- 范围: 2.1项目概况:净水厂工程规模为4.0万m3/d(二期工程,建成后规模达到7.0万m3/d),净水厂厂区红线范围内的工艺、建筑、结构、电力、自动化、通信设施、取水泵房改造 ;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23
- 开标时间: 2025-01-23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康润泉龙华集中供水工程扩建二期项目
净水厂
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为
自筹
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
江西省南康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净水厂工程规模为
4.0万m3/d(二期工程,建成后规模达到7.0万m3/d ),净水厂厂区红线范围内的工艺、建筑、结构、电力、自动化、通信设施、取水泵房改造
。
2.2 招标规模:
本招标项目投资额为
3238.86
万元(其中
设计费
41.95万元
;
工程施工承包费
约
3196.91
万元
)
。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
总工期
365日历天
(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
2)
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
365日历天完成施工工作(含设计部分);
开
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
2)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投标人或
联合体牵头方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6)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
(
7)
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8)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开标前连续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存在人员单位变更的以变更时间为准)。
(
9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
10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
利设计
单位或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
、水利施工
单位
)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
11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1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集团所属的不同投标人,只允许一家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集团所属的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则以递交标书签到时间最早的投标单位为有效投标人,其他参与的投标人标书不予受理);
(
1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1
4
)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202
5
年
01
月
22
日
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01
月
23
日
9:30时
,地点为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
区
分中心
。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
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
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现场询标、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
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
7.
4
本项目必须执行赣市府办发
(2022)26号、康府办字(2016)107号规定实行岗位人员电子子考勤及江西省省水利厅钉钉考勤相关规定。
7.
5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6异议提出与答复
7.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7.6.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7.6.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西省南康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康区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8270069385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
3399号云中城A座34楼
联
系
人:
刘克丞、欧阳女士
电
话:
13970562625、13
767478786
监
督
单
位:赣州市南康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0797-6612576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蓉城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