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设计(网)
- 项目名称: 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设计网
- 项目地址: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团乡联胜村后畈水库东侧,原一期项目南侧
- 规模: 本项目为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上饶市生活垃圾发电工程一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1500t/d(已竣工),二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750t/d,配置1台750t/d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和1台18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处置市政污泥为40t/d及协同处置经过蒸煮的医疗垃圾和工业垃圾 ; 2条75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1台35MW凝汽式汽轮机+40MW发电机
- 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团乡联胜村后畈水库东侧,原一期项目南侧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本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相关所有设计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设备工艺设计、配套设施设计、竣工图绘制等全过程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 ; 一期已建设规模为2条75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1台35MW凝汽式汽轮机+40MW发电机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30
项目详情
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 设计
招标公告
赣建上饶市招字[ 2025 ]第 09 号
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设计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准文件号为 : 饶发改行政字【 2025】31号, 招标人为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基本到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团乡联胜村后畈水库东侧,原一期项目南侧 。
2、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上饶市生活垃圾发电工程一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 1500t/d(已竣工),二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750t/d,配置1台750t/d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和1台18MW 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处置市政污泥为40t/d 及协同处置经过蒸煮的医疗垃圾和工业垃圾。项目占地面积约1174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716.62平方米,其中2#主厂房建筑面积约14087.7平方米,2#汽机间建筑面积约2402.6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约94.4平方米,3#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2131.92平方米。
3、项目总投资: 约 42946万元 。
4、本项目设计费:490万元(包干价)。 不因工程量、建筑面积、工程总投资、设计工期、复杂难易程度等增 加 设计费用;本项目设计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专业系数、附加系数等)均不调整。
5、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及内容
①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在本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相关所有设计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设备工艺设计、配套设施设计、竣工图绘制等全过程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施工图须图审合格并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②招标内容:一期已建设规模为2条75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1台35MW凝汽式汽轮机+40MW发电机。本次招标的二期新建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750吨/天,配置1台750吨/天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和1台18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处置市政污泥为40吨/天及协同处置经过蒸煮的医疗垃圾和工业垃圾。主要设计内容为:垃圾储运系统、垃圾给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汽轮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除灰渣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循环水系统和相应的土建公用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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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工期: 总设计工期为 1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初步概算)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的单位 均可参加投标申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2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 ,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
3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本或副本 ;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
5 、 企业 业 绩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开标前 36 个月内(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开标当月)承担过垃圾焚烧 发电 处理规模等于或大于 500 吨 / 天的垃圾焚烧发电 工程 项目的 设计业绩。 本项目 业绩由投标 企业 提供 2 项以上(含 2 项)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即: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经图审的主要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注: 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 、拟派本项目 设计 负责人须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需 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 连续 6 个月( 不 含 开标当月 ) 及 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 , 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7 、 设计单位所需专业人员要求:结构、建筑、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动力、自控、机械、环保、 造价 等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各 1 名。
8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需 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 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 , 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9 、 外埠 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 2019 】 44 号) 、《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 ( 赣建字〔 2021 〕 4 号 ) 等 文件精神办理了 “ 省外企业信息登记 ” 及 “ 省 外人员登记 ” 。告知承诺相关信息需 在 “ 江西住建云 http://zjy.jxjst.gov.cn/w/dataQuery/center ”中 可查询 (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在江西省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以便在开标过程中评委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10 、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 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查询网址: 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 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 本项目提供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 。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方案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 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3、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工作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评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
2、文件获取: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30日9时00 分
2、开标地点: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西省招标投标网 及上饶市城市 运营(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官网进行发布 。
七、其他事项:
( 1)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参与本工程投标人必须将所有 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 (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企业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新点操作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无效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茶圣中路 169号茶圣花园
联系人:蒋军海
联系电话: 0793- 816059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饶市城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茶圣中路 169号茶圣花园(与紫阳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王 骏
联系电话: 0793-8301797、1997037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