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清丰山溪及支流河道治理工程--秀富水支流洛市河道险工段整治工程

宜春市发布时间:2024-04-18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丰城市清丰山溪及支流河道治理工程秀富水支流洛市河道险工段整治工程
  • 项目地址: 宜春市丰城市洛市镇境内
  • 范围: 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河道治理及加固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10
  • 开标时间: 2024-05-10

项目详情

丰城市清丰山溪及支流河道治理工程--秀富水支流洛市河道险工段整治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城市清丰山溪及支流河道治理工程--秀富水支流洛市河道险工段整治工程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丰城市洛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宜春市丰城市洛市镇境内

2.2规模: 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616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229日历天,开工日期:2024年5月17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河道治理及加固 (详见招标 工程量清单 )。

2. 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拟投入本项目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三大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三大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8))参加本次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 ”(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 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相加后,对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暂停运用履约行为评价结果 招文件中 评分标准 “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 评分标准 内容不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招标的投标人,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9日止在江西 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jxsggzy.cn/web/ )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 2024年 5 10 上午 09 3 0分整, 开标地点为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2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 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 尚未公示的;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7. 4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 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 中标候选人的 “三大员”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 中标候选人的业绩 (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 。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 6 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投标。

7. 7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 . 8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 . 9 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开设严格按照赣人社规[2022]3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赣人社规[2022]4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10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丰城市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5-6609382)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城市洛市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春市丰城市洛湖路 1号

联系人: 曾先生

电话: 1370700199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正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新城区新洛小区双3号商铺

联系人: 聂女士

话: 1827903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