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动评审]九江港城西港区多用途码头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内容公开

九江市发布时间:2024-03-22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非自动九江港城西港区多用途码头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配套设施设备
  • 项目地址: 九江市城西港区港城大道68号滨港路1号
  • 规模: 本工程为九江港城西港区多用途码头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的 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九江港城西港区多用途码头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 九江市城西港区港城大道68号滨港路1号 ; 本次招标范围为 九江港城西港区多用途码头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的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可视化平台系统、监管(场所)场地布局设计及设施设备配置、智能卡口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工程等 ; 九江港城西港区多用途码头工程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0日,交工预验收日期2024年6月30日,正式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7

项目详情

九江港城西港区多用途码头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要求,现对《九江港城西港区多用途码头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九江港城西港区多用途码头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九江港城西港区多用途码头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人: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九江市 浔阳 区南湖路 116号

编: 332000

人:何 先生

话: 0792 - 8436777

电子邮箱: gcjszhb-zhs-zr@jj-por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 261号41号楼

邮政编码: 200000

人: 杨小姐

话: 17701634819

电子邮件 spm_zbwj@163.com

监管机构: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址:九江市长城路 121号恒盛科技园2号楼

话: 0792-8270209

编: 332001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 400-998-0000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投标报价得分高 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等;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要求;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填写 “分包方案”,且分包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7 )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含有报价文件中的内容、表格及任何与报价有关的金额。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 0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 1 )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 2 )技术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4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作串通投标:

a. 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生成(加密),包括计算机的网卡 MAC地址、硬盘序列号、主板序列号、CPU序列号、投标软件机器码相同;

b . 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传 IP地址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投标人隐瞒招标文件要求声明(披露)的相关情况视作投标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情况、行贿犯罪情况、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况、重特大安全质量事故情况、关联企业情况

15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包括:

a.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应急预案的分析及其针对性措施有缺失,或虽不缺失,但与项目实际情况严重不相符的;

b.施工进度计划表缺失、工序缺漏或者错误;

c.施工总平面图缺失或者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

d.重要机械设备配置缺失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

16 )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当场开标而未按时出席的。

17 同一集团公司(或同一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超出两家的,在第一信封开标后,有答疑回函文件(加盖公章)以邮箱收到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取前两家,无答疑情况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先后顺序取前两家单位(下载时间证明截图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顺序外的、不能提供证明截图的其他单位的投标予以否决。

1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中作出承诺: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 7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原厂服务承诺书原件、相关产品证明需加盖原厂公章,质保抬头名称为: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 不存在该情况: 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 且投标人不能说明其合理性原因。

5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 )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8 )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9 )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 0 )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拟任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同一集团公司(或同一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超出两家的,在第一信封开标后,有答疑回函文件(加盖公章)以邮箱收到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取前两家,无答疑情况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先后顺序取前两家单位(下载时间证明截图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顺序外的、不能提供证明截图的其他单位的投标予以否决。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 19

项目管理机构: 11

投标报价: 70

其他评分因素: 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①当有效投标家数N<6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平均价;

②当有效投标家数N≥6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剩余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平均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评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偏差率保留 9位小数,小数点后第10位“四舍五入”,示例0.123456789%。

2.2.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19分)

1、内容完整性、重难点分析(3分)

编制要点: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概述、项目需求理解、系统的功能、各分系统的需求理解、功能设计、系统对接、项目重难点等的描述(重点阐述与江西省物流监控平台对接)。

在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文件编制的优劣性进行对比评审,得 1.8分至3分。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分)

编制要点:项目任务概述、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概述、项目的人员管理、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管理、项目的总体质量管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项目的培训方案等。

在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文件编制的优劣性进行对比评审,得 1.2分至2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

编制要点:项目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监督机构健全,并有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手段。

在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文件编制的优劣性进行对比评审,得 1.2分至2分。

4、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方案与措施(2分)

编制要点:项目进度管理、具备有效的进度控制计划、赶工方案,雨季专项施工方案。投标文件中需编制工程进度横道图。

在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文件编制的优劣性进行对比评审,得 1.2分至2分。

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10分)

编制要点:根据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定,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 10分。

所投产品的关键性指标项(即标注 “★”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或不满足的,扣0.2分,扣完为止。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 “四舍五入”。

2.2.4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11分)

企业业绩( 2 分)

投标人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类似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项目且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500万元,项目内容需至少包括智能卡口系统、视频监控等内容。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内容,应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每提供一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得 0.5分,最高得2分。

备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指保税区包括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珠海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进口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等;监管作业场所,包括水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公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航空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快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等。 下同。

系统 对接能力

3 分)

投标人能够提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符合海关联网对接要求的依据的(提供本项目所在地直属海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每一处区域 /场所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软件开发能力( 4分)

投标人具有: “海关监控指挥中心系统、与海关金关二期后台系统对接接口开发、可视化综合监管系统、运维平台系统软件、集装箱智能验损系统、区港联动系统软件、智能堆场(码头)管理系统软件、车人协同安全监测系统” 中任意一种 软件著作权证书 相同名字只计一种 ,每提供 1 0.5分,本项最高得4分

技术人员实力

2分)

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和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售后人员具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2023年8月-2024年1月期间)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0分)

评分标准

70分)

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①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 70-偏差率×100×E1;

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 70+偏差率(负值)×100×E2。

注:本项目 E1=0. 6 E2=0. 4

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 “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