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第一次答疑及澄清说明[变更公告:第 1次]
- 项目名称: 玉山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答疑及说明
项目详情
玉山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第一次答疑及澄清说明
针对各潜在 投标人 就 玉山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提出的疑问,现统一澄清回复如下:
问 题:如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是否 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 。
疑问内容: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7 . 1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是否 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
澄清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投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若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 (总公司授权书格式自拟)。
特别提示:
1、本澄清说明为 公开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如有其他疑问,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采 购 人: 玉山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西观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女士 18879865882
日期: 202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