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吉水县双村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

吉安市发布时间:2025-01-03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吉水县双村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
  • 项目地址: 吉水县双村镇
  • 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吉水县双村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吉水县双村镇 2.3招标规模:施工标招标控制价359298.29元 ; 本项目平斜涵拆除重建、截水槽加粘土防渗、溢洪道整治、预制块护坡及贴坡反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24
  • 开标时间: 2025-01-24

项目详情

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 --吉水县双村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 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 工程 --吉水县双村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 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发(基) 核字 202 3 480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专项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吉水县双村镇人民政府 ,招 标代理机构为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 --吉水县双村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 吉水县 双村镇

2.3 招标规模:施工标招标控制价 359298.29 元。

2.4 计划工期:约 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 平斜涵拆除重建、截水槽加粘土防渗、溢洪道整治、预制块护坡及贴坡反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 1 个施工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 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 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 部门颁 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 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并提供无在建情况声明函)

7)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 员需提 供社保证明,社保证 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 (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 需缴纳社保的除外 ),退休人员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证明材料 原件。 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 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 (吉市管办字【2018】5 号)文件执行。

8) 根据(吉市管办字 [2024]7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查询路径:进入 “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 输入企业名称→ 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9) 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 “吉薪即付” 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 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因欠薪列入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

(10)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 “承诺制”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 号)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可免于缴纳投标保 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者承诺失实的,做无效标处 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发现投标人伪造材料、虚假承诺、恶意不缴纳保证金 或以无效方式缴纳保证金等弄虚作假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

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其中: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部分10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部分10分,报价部分80分,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 成登记审核备案,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 单位。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5 1 24 09 30 分(具体详见招 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202 5 1 24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5.3 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 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水县人民政

府网同时发布。

7.其他说明事项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 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

(4)拟投入的 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5) 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 6 )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 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有以上情况,公示期内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但该标段的平均值( B 值)不变。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

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 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 政协议书》。

7.4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

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 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 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 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 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 “不 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 ”中对询标内容 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 成回复 ), 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 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 “互动交流 ”(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 标函格式为准)。

7.5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 勤的通知》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考勤规则,在手机 APP“钉钉 ”自主完成考勤打卡,

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不得随意变更关键岗位人员。

7. 6 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7. 7 投诉(异议)须知:投诉(异议)渠道不限于来信、来访、电话、邮箱、

传真、通讯地址。吉水县发改委电话 :0796-8680092、吉水 县水利工程招标办公 室电话 : 0796-8680566、邮箱:jsswggg@163.com、传真: 0796-8680316、通讯 地址:吉水县郡府路;吉安市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电话 07 96-8680792。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吉水县双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19169880546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袁女士 联系电话 17379636780

地址: 吉安市台商大厦 15楼

招投标监督单位: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96-8680566

吉水县双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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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