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小琴至兴隆岭脑至睦富桥段公路改建工程房屋安置地基础设施项目[变更公告:第 3次]

赣州市发布时间:2026-03-12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石城县小琴至兴隆岭脑至睦富桥段公路改建工程房屋安置地基础设施项目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6

项目详情

石城县小琴至兴隆岭脑至睦富桥段公路改建工程房屋安置地基础设施项目第三次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

1、 二次变更公告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变更为: 2026年03月1 8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 招标 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6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变更为: 2026 年 03 1 8 09 30 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为 2026年03月16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变更为 “2026年03月1 8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提交资审文件 2026-0 3 - 16 变更为: 2026-0 3 - 1 8

3、 招标 文件 投标保证金进帐截止时间为 2026年03月15日下午17:00 变更为 2026年03月1 7 日下午 17:00

4、 招标 文件 37页 4、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要求: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按项目施工合同价总金额 2%的 额度/人/次(且不低于15 万元/人/次和不超过 300 万元/人/次)的标准 现变更为: 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按项目施工合同价总金额 2%的 额度/人/次的标准;

5、 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部分 专用要约条款 3.3之内容 合同价款调整方式   1、本工程已计取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结算时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必须按实际票据结算,若中标单位无法提供相关票据,业主有权拒绝支付。“ 变更为 本工程不计取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6、 招标文件附件变更: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详见 澄清 文件, 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原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与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

石城县琴江镇人民政府

2026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