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仙女湖区欧里镇蔬菜果业大棚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变更公告:第 1次]

新余市发布时间:2025-08-27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余市仙女湖区欧里镇蔬菜果业大棚基地项目一期项目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
  • 范围: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1
  • 开标时间: 2025-09-12

项目详情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60503202507180101 招标编号: 赣建仙招字[2025]第6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人民政府
招标工程项目 新余市仙女湖区欧里镇蔬菜果业大棚基地项目一期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仙经发改字【2025】60号
建筑面积 0平方米 层次 0 层 结构 钢结构
项目总投资 1800万元 本项目投资 14052161.59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标段一 新余市仙女湖区欧里镇蔬菜果业大棚基地项目一期项目
标段二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专业工程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建过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类似业绩。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关键岗位人员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里的“新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执行建招(2017〕1号文、《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余住建字〔2020〕96号)、《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余住建字(2020)90号)、关于在住建领域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行廉政承诺的通知(余城镇字【2023】24号)。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方式组织开标、评标。 4、其他要求详见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5、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仙女湖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0-6855201。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除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异议书格式和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详见【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招标人不接受的,异议人可向负责该项目招投标监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招标人受理异议,并同时暂停该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异议受理单位: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907109798;投诉受理单位:仙女湖区招标办,电话0790-6855201。7、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顺延,具体以实际为准,总工期不变。8、为确保新余市仙女湖区欧里镇蔬菜果业大棚基地项目一期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决定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澄清文件附件文件。9、为规范电子投标保函。对各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必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10、本项目新增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专业工程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建过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类似业绩。评审依据:(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3)施工合同;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证明,(上述(1)、(2)项材料若不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证明(含官网截图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2009年1月1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交易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及业绩查询截图。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至 2025-09-11 00:00:00.0(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获取方式 自行下载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907909949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8月27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8月27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