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人民政府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期)(项目编号:GZNB2025-NK-XC002)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赣州市发布时间:2025-04-23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赣州市南北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期项目编号GZNB2025NKXC002的
  • 概况: 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GZNB2025-NK-XC002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3518493.93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18493.93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元人民币)采购条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期)数量:1单位:项采购预算(元人民币):3518493.93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8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NB2025-NK-XC002

项目名称: 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 3518493.93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3518493.93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 条目 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期)

1

3518493.93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按实际施工工程量据实拨付。

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5个月内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 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 供应商 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 中小企业采 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响应 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 自然资源(国土)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 总承包资质

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 [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5.4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 磋商 文件

时间: 2025 04 23 日至 2025 04 28 每天上午 / / ,下午 /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网址: https://www.jxsggzy.cn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 磋商 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 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 时间和地点

2025 05 07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磋商 地点: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分中心开标三室(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 2号楼三楼)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潜在 供应商 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网址: https://www.jxsggzy.cn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 https://www.jxsggzy.cn )。 潜在 供应商 未使用 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 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下载 磋商 文件的, 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 磋商 活动;

2. 本项目采用 “见面” 磋商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 CA证书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磋商地点并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 磋商现场不提供网络环境,请供应商自行搭建网络环境进入系统操作,并提前在笔记本电脑下载安装驱动。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 CA锁到磋商现场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5.付款方法: 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完工且验收后付至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一周内付清。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采购人需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7.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否

七、对本次 磋商 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人民政府

址: 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

联系方式: 曾先生、 1529775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旁东山之冠滨江商业别墅 4栋2号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 罗英英

话: 0797-6610808

电子函件: gznbn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