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萍乡经开区创投科技产业园三期食品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萍乡经开区创投科技产业园三期食品建设项目监理网
- 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自本项目工程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结算后的全部监理工作,并配合业主完成工程审计。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01
项目详情
监理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三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赣建萍开招字[2024]第5号
| 工程概况 | |||||
| 招标人名称 | 萍乡市赣湘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建设规模 | 用地面积约 212 亩,总建筑面积 14.6 万平方米。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内容 | |||||
| 本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自本项目工程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结算后的全部监理工作,并配合业主完成工程审计。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 |||||
| 本项目监理费约393.73万元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 ||||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其他监理人员 | 拟派其他监理人员证书 |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2、外埠来赣监理单位应当办理外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进贛信息登记,并提供进贛企业公示信息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①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萍乡市赣湘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0799-6658658 地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鹅湖村安源西大道83号昌盛医药城1#2#楼 ②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0799-6851889 地址:萍乡市开发区安源中大道开发区公安分局旁 ③行政监督部门: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城管局0799-6782376 4、异议提出与答复 4.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0 天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4.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 ||||
| 联系人 | 彭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799-6851889 | ||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01日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 | 萍乡市赣湘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 | 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966号数字大厦401-402室 | |||
| 联系人 | 谢先生 | 联系人 | 杨兵 | ||
| 电话 | 0799-6658658 | 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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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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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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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人:(单位章)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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