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西海卫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期(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庐山西海卫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期网
- 项目地址: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
- 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附属配套工程及室外工程等,包括给排水消防、强弱电、配套室外道路硬化、配套室外绿化、配套室外水电管网等建设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5
项目详情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491202408060102 招标编号: 赣建庐西招字2025第4号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单位名称 |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 | |||||
| 招标工程项目 | 庐山西海卫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期 |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庐西产审批字〔2025〕78 号文 | |||||
| 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框架 | |
| 项目总投资 | 2131.32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9450430.87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招标范围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附属配套工程及室外工程等,包括给排水消防、强弱电、配套室外道路硬化、配套室外绿化、配套室外水电管网等建设内容 |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庐山西海卫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期 | ||||
| 二标段 |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本人身份证 | |||||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有效的上岗证书,安全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要求: 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3.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有效的上岗证书,安全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注:以上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外,其余的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且必须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及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未提供者视为资格评审不通过。 3.6业绩要求: ①、投标截止日前近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备案日期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投标截止日前近60个月内(以主要施工图上日期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设计过项目总投资金额≥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必要条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书中需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且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两家,一家为施工单位,一家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为外埠来赣单位: 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执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w/dataQuery/baPubList)上企业及相关人员登记成功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无需递交任何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原件(含加盖公章的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彩色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7.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号文,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复制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制件是指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彩色打印的文件。 8.本项目执行“赣建招[2019]10号”文,开标时,投标人可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 9.拟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拟投标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成员需提供财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11.信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25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6月06日 | |||||
| 获取方式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 |||||
| 联系人 | 魏先生 | 联系电话 | 180002019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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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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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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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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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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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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