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2025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网)

赣州市发布时间:2026-02-05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2025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
  • 项目地址: 石城县琴江镇和小松镇,辐射区域包括横江镇
  • 规模: 1)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修复生态排水主沟护坡5970米,购置小型植物打捞作业船2台,布置太阳能杀虫灯841台,购置植保无人机15台、无人机巡检装载车2台、无人机巡检平台2套,布置有毒有害包装回收箱333套,果园防虫网1158亩等
  • 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
  • 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2025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石城县琴江镇和小松镇,辐射区域包括横江镇、高田镇、赣江源镇、屏山镇、丰山乡、木兰乡、大由乡、珠坑乡、龙岗乡

项目详情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2025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2025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实行公开招标(小额工程),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2025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

2. 建设地点: 石城县琴江镇和小松镇,辐射区域包括横江镇、高田镇、赣江源镇、屏山镇、丰山乡、木兰乡、大由乡、珠坑乡、龙岗乡。;

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002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约50万元;

4. 建设内容及规模:(1)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修复生态排水主沟护坡5970米,购置小型植物打捞作业船2台,布置太阳能杀虫灯841台,购置植保无人机15台、无人机巡检装载车2台、无人机巡检平台2套,布置有毒有害包装回收箱333套,果园防虫网1158亩等。

(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干粪棚832平方米、黑膜沼液池7230立方米、混凝土沼液池300立方米、异位发酵床13处(5638平方米)、沼气池900立方米、集污池122立方米、化尸池10立方米、搅拌池496立方米,购置固液分离机8台、翻堆机13台、田间沼液存储管33个、PE灌溉主管89304米、配套泵22套、附属管件3328个、沼液或沼气罐28个、自吸泵11台、螺杆泵10台、吸粪车1台、刮粪机7台、20米翻抛除臭一体机1套、50装载机1辆、粪污转运车16辆,建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1座、生物质颗粒厂1座、水肥厂1座、有机肥厂1座等。

(3)工程管理措施建设工程:建设监测站1座、安装展示牌26个,购置在线水质采样设备1套、工程运行技术支撑1项、效果评价1项、信息化管理平台1项等。

5. 设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6. 工期要求:总设计工期30日历天。

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 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9. 质量要求:符合江西省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并通过各专项设计的审查。

二、资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3. 设计负责人: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 其他设计人员要求:具备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环保、造价等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设计相关注册资格执业证书。

5. 外省进赣备案: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告》(赣建科设﹝2019﹞(44)号)文的规定,在“江西省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人在江西省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中查询结果截图。

6. 相关投标承诺:

①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③投标截止日往前逆推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除外),未破产状态的,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7. 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

8.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2.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采用CA锁加密后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投标人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07。

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4. 投标人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本次招标无投标补偿金,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5.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四、其他事项

1.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 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留意该网站。

3. 本次招标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上进行中标公示,如招标代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办理中标公示时,因该企业相关信息未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获取该中标候选人企业名称的,将取消其中标排序资格且不对该企业候选资格进行公示,并以围标串标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人:石城县农业农村局

人:赖先生 0797-5712133

招标代理: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刘女士 19970978605

招标事后监督备案机构:石城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监督联系电话:0797-579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