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江重点生态区(鄱阳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景德镇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项目名称: 江西长江重点生态区鄱阳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景德镇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景德镇乐平市
- 范围: 2.1工程名称:江西长江重点生态区(鄱阳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景德镇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本次示范工程根据矿区生态系统受损程度,通过地貌重塑、植被恢复等方式,完成168个矿山图斑(治理图斑面积约359.6135公顷)的修复任务(具体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 ; 2.5.1勘察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全过程勘察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 ; 包括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的设计成果评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5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江西长江重点生态区(鄱阳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已由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 2025 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 2025 〕 64 号)下达资金支持,并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下达关于《江西长江重点生态区(鄱阳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赣自然资函〔 2025 〕 156 号)。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示范工程管理的通知》(赣自然资字〔 2024 〕 30 号),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示范工程项目由市本级统一规划设计。本招标项目江西长江重点生态区(鄱阳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景德镇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监管单位为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 江西长江重点生态区(鄱阳湖流 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景德镇市)工程勘察设 计项目。
2.2 工程建设地点 : 景德镇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 等 3 个县(市、区)。
2.3 工程总投资 : 约 1.9974 亿元。
2.3.1 勘察设计费:依据《江西长江重点生态区(鄱阳湖流域)历史 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财政部 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 公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 复示范工程项目的通 知》(财办资环〔 2025 〕 7 号)、《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 规定》(赣财建〔 2013 〕 84 号)、《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 概(估)算 编制规定》、《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 《地 质灾害防治工程概(估)算编制规范(试行)》( T/CAGHP065.1-2019 )和 江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相关概预算定额,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 价 687 万元。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 的一切费用。
2.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示范工程根据矿区生态系统受损程度,通过地貌重塑、植被恢复等方式,完成 168 个矿山图斑(治理图斑面积约 359.6135 公顷)的修复任务(具体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
2.5 招标范围 :
2.5.1 勘察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全过程勘察技术服务及后续现 场配合服务等。
2.5.2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的设 计成果评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计划工期: 2025 年 9 月 15 日前完成景德镇市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含 施工图设计 ), 并经招标人组织评审通过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文件,以证明 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交下列资格文件资料: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评审依据: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联合 体投标的均须提供)。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任意两个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
须满足 ):测绘(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和勘查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 盖公章。
3.3 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中:
3.3.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
评审依据:提供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加盖公章。
3.3.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至少有 25 名(或以上)中级职称(或 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 技 术人员专业应为以 下任意专业:测绘、土地规划与利用或土地利用与规划、林业(或园林绿化)、城乡规划、水工环、地质矿产、物化遥 。
评审依据:提供投入人员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3 须至少派 1 名高级工程师及 1 名工程师提供驻 点服务 ,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 仅提供办公场地,直至 江西长江重点生态区(鄱阳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景德镇市) 整体验收通过。上述拟派的人员须随时接受招标人和 景德镇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调遣,服从项目安排。如未按要求提 供专业技术人员的,中标人每天按合同额的 1‰ 支付违约金,超过 30 天未 实施履约,可直接解除合同。
评审依据:提供派驻人员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 ( 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 及身份证。
评审依据: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 人签章 / 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6 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无骗取中标或 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事故。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含联合体)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各省查询网站。江西省查询网址为 https://jiangxi.chinatax.gov.cn/taxmap/front/result.do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http://www.ccgp.gov.cn/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 )等。
评审依据: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
评审依据:提供联合体协议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两个(含)或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 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形 式进行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 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载明联合体各方成员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明确牵 头方及授权范围,各成员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划分 及责任边界,承担的工 作和义务,列明各成员提供的资质证书,载明联合 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 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 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
3.9 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以下任意两个资质: 测绘(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地质 灾害防治评估和勘查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
3.10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合成联合 体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适用于联合 体投标) 。
投标) 。
4 、招标日程安排
4.1 投标人无需报名,可于2025年8月2日至8月24日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补充通知与调整信息。
4.2 开标时间:2025年8月 25日上午09时30分
4.3 开标地点: 景德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5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景德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5.3 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
5.4 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以“其他项目(投标人)”的身份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操作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979811138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8907985949
监管单位: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 1877010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