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遂川县雩田镇塘背村泵站建设工程
- 项目地址: 遂川县雩田镇塘背村
- 规模: 新建泵房1座,占地面积21.81平方米,砖混结构2层,新增离心泵1台;新建箱涵40米;新增灌溉供水管道(其中DN250PE管1280米、DN160PE管880米)2160米,新建闸阀井4座
- 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川县雩田镇塘背村 2.2招标规模:新建泵房1座,占地面积21.81平方米,砖混结构2层,新增离心泵1台;新建箱涵40米;新增灌溉供水管道(其中DN250PE管1280米、DN160PE管880米)2160米,新建闸阀井4座 ; 施工图纸范围内新建泵房1座、新增离心泵1台、新增灌溉供水管道及新建闸阀井等工程(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8
- 开标时间: 2024-02-28
项目详情
遂川县雩田镇塘背村泵站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遂川县雩田镇塘背村泵站建设工程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遂川县雩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县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县发改委以
遂发改招标核字
[202
4
]
8
号
核准招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由遂川县水利局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遂川县雩田镇塘背村
2.2 招标规模:新建泵房1座,占地面积21.81平方米,砖混结构2层,新增离心泵1台;新建箱涵 40米;新增灌溉供水管道(其中DN250PE管1280米、DN160PE 管 880米)2160米,新建闸阀井4座。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
新建泵房
1座、
新增离心泵
1台
、
新增灌溉供水管道
及新建闸阀井等
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招标金额:
888817.70
元
2.8
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2.9
付款方式:根据上级拨款进度,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合同价的
70%,工程决算价通过审计后付至总合同价的97%,余款保质期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
4
年
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6.3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投标保证金
根据
《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门实行
“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规定,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投标免收保证金规定:施工合同估算价500万(含)以下,所有投标人均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标作废标处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9.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遂川县人民政府网、遂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川县雩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遂川县
雩田镇圩镇
联
系 人:
康
先生
联
系
方
式:
135768380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阳女士
联
系
方
式:
18007963345
招标监督单位:遂川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0796
-
6326059
地址:遂川县工农兵大道
4号
遂川县雩田镇人民政府
202
4
年
2
月
7
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支行营业部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遂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道分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