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泊一期标准厂房澜浩鸿二期项目新建三台250KVA变压器及供电线路安装工程项目(网)

吉安市发布时间:2026-01-23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万泊一期标准厂房澜浩鸿二期项目新建三台250KVA变压器及供电线路安装工程项目网
  • 规模: 本工程位于万安县工业园三区万泊一期标准厂房,主要新建变压器安装、电力设备安装、电缆敷设、设备基础制作安装等工程
  • 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万安县工业园三区万泊一期标准厂房,主要新建变压器安装、电力设备安装、电缆敷设、设备基础制作安装等工程

项目详情

(限额以下不见面开标)万泊一期标准厂房澜浩鸿二期项目新 建三 250 KVA 变压器及供电线路安装工程

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经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万泊一期标准厂房澜浩鸿二期项目 新建三台 250 KVA 变压器及供电线路安装工程现已具备选取承建 单位条件, 现就该项目发布选取公告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 万安县瑞盈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万泊一期标准厂房澜浩鸿二期项目新建三台 250 KVA 变压 器及供电线路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万安县工业园三区

、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位于 万安县工业园三区 万泊一期标准厂房,主要新建变压器安装、电力设备安装、电缆敷设、设备 基础制作安装等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 879825.10元(招标控制 )。

、建设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 合格。

十、工期: 20 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新版电子证书,不含临时执业 证书 ),需同时提供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 及以上 职称。

十二、获得选取承建单位公告方式: 本工程采用 “不见面”选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选取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 交易平台中下载选 取公告等资料,并按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 “不见面”方式 的有关要求进行选取。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实行建造师现场签到,在截止开 标前到达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签到;未按时 签到的,视 同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不参加围标串标 承诺书、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保证金交 纳凭证、企业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 (按[2023]106号相关要求提供新版证书)、 本人身份证、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四大员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各 1人,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 全员提供上岗证书, 施工员、质量员为机电工程专业 或设备安装专业 ;安全员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 (C证);“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投标截止 时间 7日内(不含开标当日)有效);本项 目注册建造师和四大员 (施工 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 )均为投标 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聘 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个月(指开标前6个 月,不含开标当月 ), 退休人员须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企 业的聘用合同 (退休人员不超过65 周岁 )。

所有的证明材料全部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如上传资料不全视为 无效标。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社保证 明应能查证属实,同时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确实因系统原因无法下载截图的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相关公告或证明材料。注:以上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上 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提供与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交易系统一致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4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十四、选取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实行建造师现场签到(现场签到时建造师需出 示授权委 托书原件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 )、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其余现场环节全部 转为不见面开标系 统线上操作。

(二)在选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选取环节 。如潜在承建单位未在 选取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各潜在承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承建单位的职工, 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 致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承 建单位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人在项目选 取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四)潜在承建单位对本次选取过程和选取结果有异议的 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五)意外情况的处理:选取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 统无法正常运 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选取项目电子服 务、交易系统服务 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选取 项目电子服务、 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 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 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 统无法正常运行 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 震、洪水等 )原因导致选取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 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交易中心 及时进行协商。并可以采取 以下办法处理: 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选取 程序,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选取程序; ②系统 或网络故障在 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选取程序,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作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选取。

(六)潜在承建单位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潜在承建单位操 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 :// ggzy . jian . gov . cn / zlxz / ), 如有疑问请联 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0512-5818850 7。

十五、选取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 29 09时30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万安中大道17号)

十六、选取办法及程序:

(一)根据吉安市重点工程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 于在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下浮让利事项的通知》 (吉评审 办〔 2021〕1号)文件规定的下浮让利系数乘以预算价确定价,招标控制 价乘以让利系数为中标价〔下浮让利系数 ×(招标控制价 或预算价 -暂列金 额和暂估价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879825.10 (其中暂列金额: 0 0 ),设定下浮系数 0.92 取承建单位价为: 809439.092 元。 (备注: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不参 与下浮 )。

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选取承建单位要 约价,未响应 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对潜在承建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 号机摇号。项目建设单位随机选取一家潜在承建单位为选取候选人, 再由 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选取候选人的 《江西省建设工程响 应承诺书》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潜 在承建单位中随 机选取承建单位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录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三)现场宣布预选取承建单位,

十七、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按照《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 (吉市管办字〔2024〕7号)规定, 潜在承建单位不得有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人失信主体的, 一经查实,不 得列为预选取承建单位 (信用信息作为潜在承 建单位资格审查条件,潜在 承建单位应当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 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 诺书》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有效)。

十八、随机选取结果经网上公示 2日后,项目建设单位向预选取承建 单位发出《选取承建单位结果通知书》。

十九、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6 %(承建单位可以 提供现金、银行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 等方式作为履约保 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 /日历天;赔 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办法: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本工程验收合格并通电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80%,工程决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后 付至结算审计总额的 97%,工程质保期一年结束后付清所有款项(不计息)。

二十二、参加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本选取公告的所 有内容。

二十三、招标单位有权对预中标单位提交的资格审 查材料再次与江西 省住建云系统和个税 APP 系统进行比对审查,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 假材 料骗取中标的一律按废标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四、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吉市管办字〔 2018〕5号《 关于印发规范 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执行。本规定中规定的 公职人员禁止持注册建造师证等身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 ,投标单位不得中标。违反本规定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一经查实,监管 部门可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3号 ),提交注册机关撤 销其注册证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如招标公告未明确的均按吉市管办字〔 2018〕5号规定执行。

二十五、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

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壹万柒仟元整 (小 写: 17000元整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在选取截止日期 1个工作日17:00 前到账 (选取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采用虚拟子账户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 缴纳 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 (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 账户 )转出,并备注项目(标段)名称,在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一次性 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 “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②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平 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可从 企业一般账户开具, 操作流程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账号:潜在承建单位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十六、其它需说明事项: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 证金。

3、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选取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 17:00前到账(选取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未按规定 交纳保证金 (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 交纳时间不符 ),视为无效 文件。具体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是否足额有效缴纳,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上保证金查询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4、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要求拟派建造师和四大员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不得 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 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各行业有关规定处理。

5、投标单位需将所有资格审查需评审的原件扫描到投标文件格 式资格 审查资料中,上传资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如上传不全 或者未上传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所有的材料需经业主确认后方可采 购, 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作任何调整

7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建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 任,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 同工期每推延 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二。当 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项目建设单位 有权终止 施工合同。

8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 合同签订后,承建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 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承建 单位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 同价款的风险,项目建设 单位对选取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9 、 中标后承包人的建造师证 (建造师 B 类证书 )、四大员(施工员、质 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 ( C 类证 ))进行押证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招标人对上述人员将进行实名签到考勤,形成考勤 日志,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 每月不得少于 22天在施工现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 全员每月不得少 22天在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发现项目负责人每缺勤 一天缴纳违约金人民 币壹仟元,建设单位发现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 全员每缺勤一天缴纳违 约金人民币伍佰元。建造师和 “四大员”未经招标 人同意,每月缺勤累计 达到 20人次的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 、关于农民工工资管理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 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 ( 赣人社规〔 2022〕3号)要求执 行。

11 招标单位同意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 取中标通知书 时一次性付清 (即7000元)给招标代理机构。

1 2 、本工程选取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招标投标网公开平台发布。

1 3 、为推广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增收,本项目参与建设的农民工 优先考虑有劳动能力的万安县境内群众,在同等条件下, 施工单位优先 保障项目所在地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施工单位要建立以 工代赈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 签字确认后,原则上 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劳务报酬发放至本人银 行账户,劳务报 酬发放过程中严禁出现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十七、异议 (投诉)受理方式

1.异议受理

项目建设单位: 万安县瑞盈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907064866

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园区企业服务 中心一楼东面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7779686667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673号

2.投诉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 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 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96-5701647

详情请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万安县瑞盈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