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关于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彭泽县东升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二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九江市发布时间:2024-10-10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关于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彭泽县东升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二期EPC项目
  • 项目地址: 芙蓉墩镇
  • 规模: 新建泵站3座、拆除重建排涝站16座、设备更新改造4座,总装机容量2405kw;共整治渠道42条,总长74.804km,衬砌总长17.233km;整治渠系建筑物12座,包括机耕桥拆除重建4座、机耕桥新建1座、自排闸拆除重建1座、防洪闸新建1座和箱涵拆除重建5座
  • 范围: 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 施工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10

项目详情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彭泽县东升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 二期 EPC 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彭泽县东升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 二期 EPC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彭泽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总 投资: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 19034188.44

2.2 项目地点: 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平关乡、黄岭乡、黄花镇、马垱镇、棉船镇、东升镇、浪溪镇及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等 9个乡镇及1个开发区

2. 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泵站 3座、拆除重建排涝站16座、设备更新改造4座,总装机容量2405kw;共整治渠道42条,总长74.804km,衬砌总长17.233km;整治渠系建筑物12座,包括机耕桥拆除重建4座、机耕桥新建1座、自排闸拆除重建1座、防洪闸新建1座和箱涵拆除重建5座。

2. 4 招标范围:

完成 本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项目 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②业主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范围调整的权力,承包人对此不持异议。

2. 5 标段划分: 1 个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 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 7 工期: 15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3 资质要求:

施工 资质 要求:

1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 资质 要求:

1 具备 工程设计 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1)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中的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 必须执有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 投标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 项目负责人 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 含临时)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无在建工程

3 投标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 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以上技术职称 。(按《关于印发江西 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4) 安全员资格要求: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省施工企业,如省厅已经颁发有关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文件,此次投标单位需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需附上盖有省厅公章的关于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厅发文件或官网截图,并且要提供详细查询截图及网址);

1:①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前连续 6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如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合同。

2: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

3:(2)~(4)中的拟派人员不可兼任。

3. 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破产状态。

3. 5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截止之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2 )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 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建设、公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 投标人 (或 联合体各方)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 6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3. 7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并提供签署 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牵头单位 必须 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202 4 10 09 日止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10 10 09时30分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开标地点: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

7. 其它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EPC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或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7.3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 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进行监督。

7.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彭泽县水利局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13970261919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联系人: 女士 电话: 18170426789

招投标监管机构: 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先生 电话: 13803563125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