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开区萍水河流域治理与赣湘合作核心区高质量发展EOD一期项目(网)
- 项目名称: 萍乡经开区萍水河流域治理与赣湘合作核心区高质量发展EOD一期项目网
- 范围: 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及相关后续服务
- 概况: 本项目位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萍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福田镇红鱼文化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彭高镇乡村振兴红色旅游文化示范基地和生态农业开发建设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6
项目详情
萍乡经开区萍水河流域治理与赣湘合作核心区高质量发展 EOD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萍乡经开区萍水河流域治理与赣湘合作核心区高质量发展 EOD一期项目已由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萍乡创新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为 自筹 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包括萍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福田镇红鱼文化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彭高镇乡村振兴红色旅游文化示范基地和生态农业开发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 76998.35万元。
三、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设备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项目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项目后期整体维护。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乙级(含)以上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1.2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一 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无在建项目;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拟派施工员及质量员持有有效上岗证书,安管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数量 不超过 3家 ,如为联合体则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
6、其他要求
6.1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 (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提供江西省住建云平台“外省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2 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 (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提供江西省住建云平台“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1 日至 2026年03 月 06 日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其他工程 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上缴退投标保证金,电子不见面开评标。投标单位 须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的所有内容, 必须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如遇到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3月20日09时00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公布。
八、 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方式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日前,通过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通过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系统作出答复。
(2) 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 “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建招(2017)13 号)”的相关规定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建招(2017)13 号)”相关规定自收到异议之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作出答复。
招标人:萍乡创新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 15179910707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港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799-6852778
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建设东路 609号
监督机构: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电话: 0799-7191861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管办 电话: 0799-6761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