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崇义县扬眉江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一期三标段
- 项目地址: 崇义县扬眉镇
- 规模: 废弃矿山治理、耕地污染治理、河道底泥污染状况调查、河道底泥清理治理、污染河道底泥处置、河道岸坡防护等
- 范围: 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1
项目详情
崇义县扬眉江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一期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义县扬眉江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一期三标段)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崇义县旗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崇义县扬眉镇、龙勾乡 。
2.2 招标规模: 约 999.95 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 151 日历天,预计 2025年 2 月 17 日开工, 2025年 7 月 17 日完工 ( 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 1个标段。
2. 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 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止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 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义县分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 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 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5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要求,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信息化考勤。
7.6本项目 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崇义县旗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崇义县人民路 1号116号
联 系 人: 钟 先生
电 话: 15579733339
招标代理机构: 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赣州市赞贤路紫金广场 A座17楼1705室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17746671577
监 督 单 位: 崇义县水利局
联 系 电 话: 0797-3812723
崇义县旗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7 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崇义县行政审批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义支行
2、户名:崇义县行政审批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义支行
3、户名:崇义县行政审批局 开户银行:江西崇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